道路总局承认,在取消超载车辆检查标签时犯了错误。
越南道路总局承认,在处理超载车辆过程中,取消检查章的措施并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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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英企业认为,检查组滥用职权,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扣留车辆,因此将施工车辆拖走并“上锁”,要求有关部门予以澄清。照片:江政。 |
5月18日,公路总局领导在提交给交通运输部的报告中表示,5月13日,交通执法人员在太平省同途工业园区发现一辆超载车辆后,要求驾驶员出示并没收相关证件,以强制其遵守行政处罚规定。这是必要的,也是执法人员的职责所在。然而,执法人员自行吊销检查章的做法并不恰当,执法人员应该要求驾驶员交出检查章。
据道路总局介绍,在太平省兴河镇东图工业区1号公路上发现4辆载有材料的车辆后,只有1辆车出示了相关证件并自行前往磅秤。其余3辆车均未出示相关证件,因此,检查人员要求司机打开车门,暂时扣留年检章,直至出示相关证件后再归还。然而,只有2名司机照做了,其中车牌号为20C-04574的司机没有交出年检章,因此交通检查员亲自将年检章取走。随后几天,又有3名司机未出示车辆相关证件。
检查组还对3辆车的货物进行了称重,确定了违规程度:车牌号27C-00454的车辆超载99%;车牌号29C-32550的车辆超载90厘米;车牌号20C-04574的车辆超载146%,且超载1.1米。
公路总局领导在向部长提交的报告中表示,将依法处理违反超载规定的车辆。此外,还将考虑成立专项小组来处理相关责任。
5月14日,在公路总局督察局拦停超载车辆后,承包商Phuong Anh公司擅自“锁”住工作组3辆公务车,并要求公路总局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经过多次交涉,5月17日,Phuong Anh公司终于释放了公司车辆,让公务车自由通行。
Phuong Anh Enterprise 已向该公司提出投诉,称交通检查员自行拆除检查印章的行为令人反感,并且工作组没有通知该公司进行检查......
据越南快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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