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管理局被诉上法庭
河内一家企业已就越南公路管理局的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uan Cau Company Limited 对越南公路管理局局长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作出的第 388/QD-TCDBVN 号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该决定撤销了 Xuan Cau Company Limited 以 BOT 形式实施修建承天顺化省 1A 国道 Phuoc Tuong 和 Phu Gia 公路隧道项目的任命结果。
承天顺化省1A国道福祥—富嘉公路隧道建设项目已获交通运输部部长批准,项目采用BOT模式建设。随后,交通运输部部长发布决定,授权越南公路总局签署并实施该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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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授权过程中,越南公路管理局局长签发了第1503/QD-TCDBVN号决定,批准任命Xuan Cau有限公司为投资者实施该项目的结果,该项目拟定投资总额超过13000亿越南盾,建设进度在18个月内完成,收费收支平衡期近18年,收费产生利润期超过1年......
自2012年9月以来,Xuan Cau公司与授权代表(包括交通运输部、越南道路管理局等)就BOT项目合同进行了多次会议和谈判。
在与交通运输部及其各机构的工作会议上,春秋公司汇报了公司开展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以及与越南道路管理局的协调过程(包括同意点和不同意点)。
2012年12月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召开了1A国道河内至芹苴段投资项目实施进展会议,会上下发了“同意终止与投资方春秋有限公司项目合同谈判”的通知,同时指示越南公路总局完成与春秋有限公司终止谈判的手续。
会后,越南公路管理局发布备忘录,认定谈判不成功,并要求Xuan Cau公司配合投标方收回投标保证金。
与此同时,2013年初,越南公路管理局局长发布第388号决定,取消投资者与Xuan Cau公司实施该项目的招标结果。
春秋公司提起行政申诉,因为它不同意取消招标结果的程序,不同意交通运输部与合资投资者兴发有限公司开始建设承天顺化省 1A 国道福祥 - 富嘉公路隧道项目,而春秋公司和交通运输部尚未完成取消投资者任命结果的程序......
该案件目前由河内人民法院审理。
据越南之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