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向弟弟“报仇”,他驾车直接冲向人群。
(Baonghean.vn)——为了给弟弟“报仇”,阮海孟雄驾车直冲对手。当弟弟因“谋杀”罪被捕入狱时,阮海孟雄却逃脱了警方的追捕。
8月24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海孟雄(1998年出生),居住于荣市光中坊的“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起诉书,2018年1月19日晚上10点左右,阮海孟强(Nguyen Hai Manh Cuong)开车带着弟弟阮海孟强(Nguyen Hai Manh Cuong)和另外两名年轻人去吃饭。途中,强发现范福孟(Pham Phuc Manh)和一群朋友正坐在一家路边咖啡馆。想起近两个月前,孟强曾用木棍击打他的头部,不得不缝针,强萌生了报复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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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海孟雄出庭受审。照片:陈武 |
当Hung将车开到距离Manh座位约15米远时,Cuong命令他的兄弟开车,并撞向了对方。看到Hung犹豫不决,Cuong从后座探出身子,打算抓住方向盘。Hung推开Cuong的手,踩下油门,径直朝Manh等人驶去。
汽车撞倒了杨春孝先生(Manh 的朋友),导致他摔倒并头部着地,受重伤,健康受损率为 63%。
作案后,Cuong被捕,而Hung逃脱后被捕。通缉在2018年底举行的审判中,阮海孟强因“谋杀”罪被判处3年监禁。
至于洪某,逃亡多年后,于2022年3月向警方自首。
庭审中,被告人洪某承认了全部犯罪事实。洪某表示,自己与孝某并无矛盾,但听信了弟弟的话,驾车冲撞受害者群体。被告人洪某表示悔恨,并向受害者道歉。
事发后,Hung的家人向受害者赔偿了1.5亿越南盾。受害者没有提出其他要求。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洪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未死亡,超出了被告人的主观意志。
人民法院在考虑加重和减轻情节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阮海孟雄有期徒刑7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