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和被任命者的责任在哪里?
(Baonghean)- 荣市土井宫坊11区党委委员陈文荣在阅读有关省文化信息中心原副主任裴春兰一案的文章时表示,裴春兰曾骗取妻子求职,导致妻子不得不到派出所自首,他除了知道报纸上的信息外,还偶然到坊里一位熟人的家里拜访。通过交谈,他得知,这位副主任在自首前曾逃亡过一段时间。在这里,他还听到有人供认,他给了裴春兰7000万,又给了6500万,当被发现时,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了……
通过多方渠道得知,裴春林曾任职于安山县文化信息中心,头衔是副主任,但他花钱大手大脚。他还在多次聚会上向下属宣称,晋升为省文化中心副主任需要花费数十亿美元。这些言论的真实性不得而知,但却在群众和民众中造成了不良舆论。
在此次事件中,阮志咏先生还表示,干部提拔的审查和评估必须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要从过去到现在,从政治思想到道德和生活方式都要考虑……然而,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林某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恶劣、社会关系复杂、背景恶劣的人,主管部门却不知情,在考虑和提拔时也不予考虑?林某不仅按正常程序提拔,而且级别高于他,从一个县中心副主任直接晋升为省中心副主任,这很特殊吗?
因此,他借此建议有关部门必须坦诚、认真地反省,重新审视干部组织工作和由区到省的调任流程,做到责任到位、责任到位。一个关键公务员被超级别提拔,违法违规,提拔任用的管理者难道能无动于衷、浑然不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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