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负责预防和打击犯罪?
(Baonghean.vn)——居住在归州区的卢氏草女士问道,根据刑法规定,谁负责预防和打击犯罪?
回复:
2015 年刑法典第 4 条(2017 年修订和补充)明确规定了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责任如下:
1.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关负责全面履行其职能、职责和权力,同时指导和协助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预防和打击犯罪,监督和教育社会上的犯罪分子。

2. 各机关和组织有责任教育其下属人员提高警惕性,增强保护和遵守法律的意识,尊重社会主义生活规则;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其机关和组织中导致犯罪的原因和条件。
3. 每个公民都有义务积极参与预防和控制犯罪。
这项法律表明,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责任属于整个社会,而不仅限于国家机关和组织的责任。
《刑法》第四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预防和打击犯罪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参与打击犯罪的斗争,作为举报人、报告犯罪、请求起诉或作为证人(《刑事诉讼法》第 55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