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男孩将海洛因藏在内衣里带到街上
(Baonghean.vn) - Tai 受雇于某人,将海洛因从 Que Phong 运送到 Vinh 给一名客户,他将毒品藏在内衣中并带到 Vinh,但被警方发现并逮捕。
12月8日下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非法运输毒品”案,一审被告人为罗文泰(1995年出生,家住桂峰县同文乡)、郎文俊(1994年出生,家住桂峰县通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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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Tuan和Tai出席庭审。图片:Nhu Binh |
根据起诉书,2017年5月29日下午,Tuan受雇于一名男子,将两株海洛因(重68克)从桂丰(Que Phong)运送到荣市(Vinh City),交给一名客户。该男子向Tuan支付了500万越南盾。Tuan接受了这份工作,但雇佣Tai直接将毒品运到荣市,费用为300万越南盾。
收到海洛因后,泰小心翼翼地用两层塑料袋包裹,藏在内衣里。当泰把毒品带到约定地点准备送达时,他被荣市警方专案组发现并当场抓获。
近3个月后,郎文俊也向荣市警察局自首,承认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庭审中,罗文台、郎文端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合议庭根据各被告人在本案中所扮演的角色,判处郎文端有期徒刑16年,罗文台有期徒刑15年。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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