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网站若违反规定,将被处以最高2亿越南盾的罚款。
政府颁布了第119/2020/ND-CP号法令,规范新闻出版活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其中明确规定了一般电子信息网站违反规定的罚款。
因此,如果一般信息页面违反该领域行政管理规定的,将受到以下处罚:
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1.5亿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提供歪曲、捏造的信息,引起人们的混乱,但不至于受到刑事追究的程度;提供歪曲历史、否认革命成就、侮辱国家、民族英雄的信息,但不至于受到刑事追究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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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贴或播放越南地图图像时错误表达国家主权;提供虚假、歪曲内容的信息,或侮辱组织的荣誉和声誉或个人的荣誉和尊严的行为也将被处以4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提供宣扬不良习俗、迷信、神秘故事等信息,造成社会混乱,对社会秩序、社区安全和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提供不符合越南风俗习惯的信息;提供影响儿童正常身心发展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