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网站若违反规定,将被处以最高2亿越南盾的罚款。
政府颁布了第119/2020/ND-CP号法令,对新闻出版活动中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其中明确规定了对一般电子信息网站违规行为的罚款。
因此,如果一般信息页面违反该领域行政法规的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5亿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提供歪曲、捏造的信息,引起人们的混乱,但不至于追究刑事责任;提供歪曲历史、否认革命成就、侮辱国家、民族英雄的信息,但不至于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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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贴或播放越南地图图像时错误表达国家主权;提供虚假、歪曲内容的信息,或侮辱组织的荣誉和声誉或个人的荣誉和尊严的行为也将被处以4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提供宣扬不良风俗、迷信、神秘故事等信息,造成社会混乱,对社会秩序、社区安全和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提供不符合越南风俗习惯的信息;提供影响儿童正常身心发展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