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阮氏明开同志举行隆重悼念仪式
(Baonghean.vn)——8月19日上午,值原西贡堤岸市委书记阮氏明开同志逝世82周年(农历1941年7月4日—2023年7月4日)之际,义安省遗迹管理委员会在其同志纪念馆举行了献花香仪式。
出席仪式的有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阮氏秋香、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武氏明生。
参加仪式的还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廷龙,省委书记、文化体育部部长陈氏美杏,省各厅、部门、行业和单位的代表,荣市领导,胡志明市霍门县领导,河内市阮辉家委员会领导和兴原省黎家委员会领导。

阮氏明开同志,本名阮氏荣,1910年9月30日出生于家乡乂安,这片土地有着悠久的爱国和革命传统。16岁时,她怀揣着青春的热情,毅然走上了革命道路。
1926年至1929年,阮氏明开同志参加新越革命党、印度支那共产党等爱国革命组织,成为越南共产党党员,负责宣传工作、培养党员,为宜静苏维埃运动作出重要贡献。

1930年初,经党中央介绍,赴北洋,后又赴中国,在共产国际东方分部工作。1935年,他被选为正式代表团成员,出席在莫斯科举行的共产国际第七次代表大会。
1937年,阮氏明开同志回国,在南方区委工作,受党中央委派,任西贡-堤岸市委书记,成为1936年至1940年南方革命运动的重要领导人之一。

阮氏明开同志在革命活动中结识了黎鸿峰同志,两人相恋并最终结婚。这段爱情的结晶是黎鸿峰同志的诞生。然而,当孩子还未满月时,阮氏明开同志因工作需要,便将孩子托付给槟榔园村18号基地的父母,让他投身革命。
1940年7月30日,阮氏明启正准备与南方省委一起发动武装起义,却落入敌人之手。她被囚禁在西贡大监狱。敌人对她施以酷刑,却无法动摇这位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的女性钢铁般的意志和坚定的革命精神。经过两次审判,西贡特别军事法庭判处阮氏明启死刑。

1941年8月26日(新岁7月4日)凌晨,法国殖民者在荣诺医院(现胡志明市霍门县医院)处决了阮氏明开同志。
值此阮氏明开同志逝世82周年之际,与会代表对这位为祖国奉献一生、为义安做出巨大贡献的杰出义子、阮爱国——胡志明领袖的优秀弟子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无限的感激。我们衷心祝愿同志的英灵永享安宁,早日获得解放,保佑国家和平繁荣,人民富足幸福,也保佑义安省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