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任命归合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Baonghean.vn)-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3月26日第373号决定,4月8日上午,归合县人民法院举行仪式,宣布并移交决定,任命黎氏碧莱女士为归合县人民法院院长。
黎氏碧莱女士,1965年出生,现任归合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自本决定签署之日起,担任归合县人民法院院长任期5年。
乂安省人民法院领导代表省人民法院领导,省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廷忠宣读任命决定并讲话,对黎氏碧莱女士分配任务。黎氏碧莱女士具有多年副院长的工作经验,被任命为归合县人民法院院长,她要继续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很好地贯彻胡伯伯“服务人民、遵守法律、公平公正”的教诲,保持政治道德,与归合县人民法院全体干部、公务员一起,团结一心,努力出色地完成所交付的任务。
黎氏碧莱女士承诺将在新的岗位上继续更加努力,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