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2014全国人口行动月”

November 27, 2014 09:04

(根据2014年11月19日第8726/UBND-VX号公函)

(Baonghean)-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并分配任务,部署响应国家人口行动月(12月)和2014年12月26日越南人口日的活动,具体如下:

1.各厅、各行业、各专业联盟、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人口指导委员会关于全国人口行动月的实施计划,制定并实施响应全国人口行动月和12月26日越南人口日活动的计划和活动,内容务实有效。

- 继续推动宣传贯彻落实省委常务委员会2012年9月19日第20-NQ/TU号决议和第09-CT/TU指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作用;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10月19日第76/2012/QD-UBND决定关于颁布乂安省若干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

——主动将人口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计划、规划、目标,在政治任务执行效果评估、集体、个人表彰评比中,纳入本部门、本单位2015年行动计划的内容。

——继续推动和动员全社会签订并履行机关、单位不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集体和个人,依法坚决、及时处理。

- 组织在2014年国家人口行动月(12月)期间在各机关、单位悬挂横幅、标语。

2.卫生部:

- 建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出台计划,指导我省组织开展响应全国人口行动月和12月26日越南人口日的活动。

——根据目标、对象、地域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提高群众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组织会议,总结落实第20号-NQ/TU号决议5周年、落实省党常委会第09号-CT/TU指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及庆祝2014年12月26日越南人口日的指示;审查省委、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在2009年6月26日第20号-NQ/TU号决议、省党常委会2012年9月19日第09号-CT/TU指示、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10月19日第76/2012/QD号-UBND决定中提出的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集中力量有效落实。

——加强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

——扩大和提高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及时、充分满足使用者对避孕方法的需求。积极推广避孕药具的社会营销。

3.媒体代理机构:

——信息传媒部指导全省新闻机构通过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党、国家和全省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人民群众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 乂安报社、省广播电视台:增加登载、播出新闻、文章、报道的时间,全面及时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张、政策和法律;2014年“全国人口行动月”的信息;2014年人口工作成就和成果以及落实省委常委会第20号-NQ/TU决议五年、落实省委第09号-CT/TU指示两年的情况;当前乂安省人口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困难和挑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典型、范例,为鼓励人民群众争相贯彻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作出积极贡献。

4.各县、镇、荣市人民委员会:

- 制定计划并组织活动,有效响应国家人口行动月并在地方庆祝12月26日越南人口日。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2012年09月19日第09-CT/TU号指示、省人民委员会2012年10月19日第76/2012/QD-UBND号决定等政策文件。同步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决及时处理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团体和个人。汇总并向卫生厅(通过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分厅)报告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干部、党员和有干部、党员的团体数量,以便省竞赛委员会有依据进行竞赛分级。

- 根据区党代会决议,重新审查2010-2015年任期人口目标,集中一切力量,争取取得成果。

- 荣市人民委员会:指导荣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响应国家人口行动月启动仪式和游行活动,庆祝12月26日越南人口日,并取得良好效果。

5.向省祖国阵线委员会提出:

指导各县、市、镇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和会员组织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机关宣传响应国家人口行动月活动,庆祝12月26日越南人口日,组织工会会员签署承诺书,按规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要求各部门、部门、工会、各县、镇、荣市人民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于2014年12月26日前向卫生厅(通过省人口-计划生育厅)汇报响应全国人口行动月和12月26日越南人口日活动成果,以便汇总后报省人民委员会、卫生部。

省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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