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邮政系统实施自愿社会保险和健康保险征收
(Baonghean.vn)——根据越南社会保障部2014年1月13日第141/BHXH-BT号批示,试行通过邮政系统征收自愿社会保险(SI)和健康保险(HI),10月9日下午,省社会保障部与省邮政局举行了代理征收自愿社会保险和健康保险合同签字仪式。
![]() |
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有效,至2015年12月31日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每年自动续签。 |
根据合同,义安省邮电局作为省社会保险局的收款代理机构,通过邮政系统向自费对象收取自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并在全省21个县、市、镇和480个乡、坊中扩大自费对象数量。收款点分布在乡、坊、镇,确保每个乡、坊、镇至少有一个收款点,并根据当地情况设置收款点。每月,收款点邮政工作人员根据县社会保险局提供的自费对象自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名单,进行宣传,动员参保人员继续参加自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并按照登记方式缴纳保险费;各县、市、坊邮电局接收、汇总收款点邮政工作人员的记录和金额,并提交给县社会保险局。邮局收取的服务费为通过邮政系统向参保人员实际收取金额的4%,并已转入社保经办机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至2015年12月31日止,每年自动续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新闻、照片: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