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一个环,从国外购买、销售和储存 2.3 吨鞭炮到义安省
乂安省公安局刑警局与相关单位配合,成功捣毁一个从国外向乂安省购买、贩卖、储存2.3吨非法烟花爆竹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
此前,刑警局通过调查发现,居住在越南义安省荣市永新坊的邓德芳(1983年出生)有实施与爆竹相关的犯罪的迹象。该嫌疑人曾因两项犯罪被定罪。财产盗窃以及非法持有毒品。
冯某是一名南北运输路线的卡车司机,两人早已相识,他与另一名司机黎文段(生于1988年,居住在平福省禄宁县禄盛乡)合谋从柬埔寨购买大量非法烟花爆竹到越南,然后将其藏在泡沫塑料盒中,与卡车上的货物混在一起,运送到冯某位于义安省荣市的家中。

在收集到足够数量后,Phuong 租了一辆卡车来运送烟花,分发并出售给城内外的其他人,供这些人零售。
在荣市和宜禄县,Phuong并没有直接出售烟花,而是将其交给居住在宜禄县宜龙乡的Nguyen Quang Nam(生于1973年)。Nguyen Quang Nam是烟花的主要消费者和经销商。与Phuong一样,Nam也曾因贩卖违禁物品而被定罪。

刑警局认定该团伙为境外渗透、规模特大、性质复杂、对当地安全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爆竹交易、储存团伙,遂向省公安厅领导汇报,请示批示,调集力量和手段,全力侦办。
2024年10月17日晚,刑警局在采取多种专业措施和监控措施后,协同省公安局专业部门、义禄县公安局、永新坊公安局、荣市公安局和华闾国际口岸边防站,在邓德方(Dang Duc Phuong)家中将他装上卡车准备出售时逮捕。缴获的证据包括161块外国品牌的爆竹,总重量213.3公斤。

为进一步侦查,2024年10月18日至20日,刑警局抓获黎文段、阮光南等5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组成以阮文段、阮方、阮光南为首的非法从境外向乂安省贩卖、储存和运输爆竹的犯罪团伙。侦查中缴获爆竹共计230公斤,缴获汽车2辆、手机4部。
目前,刑警部门正在继续调查、查明并依法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