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陈北河先生出庭受审银行丑闻

巴解组织 DNUM_ABZAHZCABI 10:30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决定传唤陈北河先生、段英雄先生和陈陆朗先生出庭,因他们参与了越南投资发展公司(BIDV)在范公坛银行“大案”第二阶段中涉案金额达 4.7 万亿越南盾的案件。

越南建设银行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6万亿越南盾损失案将于7月24日至8月15日开庭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法庭传唤了越南投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BIDV)三名前领导人作为证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人员。

具体而言,陈北河先生(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段英生先生(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和陈陆郎先生(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刚刚受到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纪律处分。河先生被开除党籍,段英生先生受到撤销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段英生先生受到警告处分。

陈北河先生

此前,据中央检查委员会透露,河先生、桑先生和郎先生涉嫌与越南国家银行“大案”有关。

中央检查委员会指出,河某在批准和决定多项贷款、担保、投资、债务管理等政策时,违反了信贷流程、程序、权限和规定,其中包括批准了与本案有关的12家公司总额为4.7万亿越南盾的贷款政策。

年初本案开庭时,检察机关也传唤过哈某到庭调查、澄清。但哈某以癌症等健康原因以及开庭前一天出国治疗为由未能到庭。桑某虽然到庭,但因郎某邀请律师较晚,法院未予受理。

范公丹先生于 2018 年初出席审判。

在法院将卷宗退回调查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澄清若干问题后,根据补充调查卷宗,检察机关认为,河先生​​签署了12份报告,总结了风险管理小组委员会成员的意见,理由是该委员会成员同意向河先生的12家公司提供贷款,用于按照四家公司模式购买建筑材料(最高贷款额为4.7万亿越南盾/12家公司)。随后,河先生授权嘉定、滨城、绍教二和南西贡四家分行进行贷款和催收。

此外,河先生及越南发展投资公司(BIDV)风险管理小组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同意但并未向阮文俊先生提供贷款,且并不知道这12家公司是由阮文俊先生设立的。BIDV已清算上述合同,并收回了4.7万亿越南盾的本金及利息。阮文俊先生将BIDV贷款用于个人目的,导致越南国家商业银行(VNCB)损失超过2.55万亿越南盾。经调查,未发现任何文件、证据或声明表明河先生及其成员通过向阮文俊先生的12家公司提供贷款而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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