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义安省人民议会提交审议,将权力下放至县级,以实施三项国家目标计划
8月24日上午,乂安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举行会议,审议提交给2024年8月29日举行的第18届人民议会第22次会议(特别会议,任期2021-2026年)的有关经济社会领域的决议草案。
参加审查会议的有省委执行委员会成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委员,省和地方一些相关部门和部门的领导。
省人民议会常委、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高进忠同志主持审议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在2024-2025年阶段国家目标计划管理和实施中试行权力下放机制的决议草案,同意将此决议提交省人民议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对调整范围、选择试点权力下放机制的地区和权力下放内容、组织实施等若干相关内容提出意见。

据此,根据国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第 111 号决议,选定 Ky Son 和 Que Phong 两个区试行权力下放机制。
建议的具体权力下放内容为:允许祺山县和桂风县人民议会决定调整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年度资本投资计划和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国家预算中国家目标计划中公共投资资本和经常性支出的分配方案;调整不再获得支持的项目的投资支出和经常性支出之间的国家预算资本来源结构,以便将资金集中用于实施2021年至2025年国家目标计划中的其它项目。

两地权力下放试点实施结果将交由省人民委员会和地方落实,并于2025年底向省人民议会定期会议报告。
审议关于公布乂安省工贸领域国家预算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决议草案时,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建议工贸厅继续根据政府规定审查清单,同时避免与省投资、贸易与旅游促进中心发布的清单重复。

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审议关于建设连接7C号国道(杜良县)至胡志明路(新祺县)和48E号国道的连接道路项目的投资政策决议草案时,要求起草机关明确项目的一些内容,包括投资额度、规模、桥梁项目、连接道路等问题,以便在具体实施时方便并符合现行法律文件。

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还审议并同意向省人民议会提交关于从地方预算中调整2024年公共投资计划的决议草案和3项关于调整投资政策的决议草案。
包括关于调整平明公路(门炉镇)升级扩建项目投资的决议草案;关于避开琼獅县琼厚—琼红—琼田—琼江路段的1A国道项目;关于从新祺县新安乡534号省道与新祺县富山乡534D号省道连接胡志明路和义安省英山县Cay Chanh的公路改建升级项目的决议草案。

审查关于调整2024年国家预算概算和地方预算来源不予退还援助资金收支记录预算分配计划的决议草案;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要求财政部注意分配资源支付加薪费用。

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将林业用途转为其他用途,以实施省内投资项目的决议草案;关于调整中央预算资本计划,实施2021-2025年及年度(第二阶段)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公布乂安省工贸领域使用国家预算的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决议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