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议罢免国会主席阮生雄
今天(3月30日),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向国民议会提交了罢免国民议会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决议。
同一天,代表们将在代表团内部讨论解散国民议会主席和全国选举委员会主席的事宜。
阮生雄先生,1946年出生于义安省南丹县金莲镇,曾任越共中央委员会第八、九、十、十一届委员;越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十一届委员;越共国会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代表。
阮生雄先生在担任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会主席之前,曾任财政部长、常务副总理、西南地区事务指导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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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会主席阮生雄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间隙接受媒体采访。 |
在第十一届国会会议间隙,国会主席阮生雄在与媒体见面时表示,作为领导者,意味着两件事:一是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党、国家和人民赋予的任务;全心投入,不断提升自我,与集体和人民一起努力,把工作做好。二是培养优秀的接班人。
“只有两件事。我认为我在这两件事上都尽到了我的职责,”国民议会主席说道。
国会代表杨忠国在评论第十三届国会主席的任期时表示,他曾说过阮生雄先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人,在进入国会任职之前,曾在行政机关担任过许多不同的职务。
“阮生雄先生进入国会后,展现出对政府运作的深刻理解——我们既要监督政府,又要构建促进发展的法律体系。他或许还具备行政机构负责人的管理习惯。在监督方面,他对经济活动非常了解。他领导国会的工作也越来越有效,”杨忠国先生说道。
据杨忠国先生称,在上一任期内,存在一些限制,这些限制取决于机制,而不完全是由于个人能力造成的。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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