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民议会提交一份消除土地法实施过程中困难和障碍的机制和政策草案。
11月18日,政府在工作计划中向国民议会提交了一份国民议会决议草案,其中规定了若干机制和政策,以消除在组织实施《土地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该决议草案分为 3 章 13 条,包括 3 个基本内容组。
首先,根据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和政治局结论,制定了关于观点、目标、任务和解决方案的机构内容,例如:增加国家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而征地3个案例;制定为促进国防、安全、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而征地的条件;制定根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或根据补偿、扶持、安置等进展情况征地的依据。

第二组内容包括解决中央完善制度法律指导委员会第08-TB/BCĐTW号通知中指出的“瓶颈”问题,例如:增加国家为国防安全目的征地建设由人民武装力量管理的戒毒设施的情况;规定公示补偿、扶持和安置方案的期限为10天;规定对补偿、扶持和安置方案仍有分歧的情况,组织对话的期限为30天……
第三组内容是继续消除土地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例如土地收回、补偿、扶持、安置;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土地用途变更;土地融资、土地价格;按年支付租金出售租赁土地上资产的条件;修改和补充有关土地地块合并、土地地块分割、登记、土地使用权证颁发、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等特定情况的规定。
国民议会听取了经济和财政委员会关于国民议会决议草案的审查报告,该决议草案规定了若干机制和政策,以消除在组织实施《土地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向国民议会提交上述决议草案,是出于新形势下继续巩固党的观点和方针的需要;同时,也是为了消除在2024年土地法及其指导文件实施一年多后,组织实施土地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在工作日,国民议会在会场讨论了以下法律草案:关于修改和补充《公共债务管理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关于修改和补充《保险业务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以及关于修改和补充《反腐败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