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会提交提案,在2026年底前降低2%的增值税,并在2030年之前继续免征农业土地税
5月13日上午,国会听取了关于继续降低增值税和延长农业土地使用税免征期限的建议和汇报。

建议继续降低2%的增值税
财政部长阮文胜在提交国会关于降低增值税决议草案的报告时表示,颁布该决议旨在刺激国内消费,支持民众和企业,促进生产、经营、旅游和国内消费;从而为预算做出贡献,为有效实施2021-2025年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做出贡献,同时为2026-2030年阶段创造增长动力。

根据草案,政府建议继续将目前适用10%税率的商品和服务类别的增值税税率降低2%(降至8%),但以下领域除外:电信、金融活动、银行、证券、保险、房地产业务、金属产品、矿产品(煤炭除外)、适用特别消费税的商品和服务(汽油除外)。拟议政策适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经济财政委员会主席潘文梅在提交审查报告时表示,委员会大多数意见赞同政府关于政策实施范围和期限的建议。维持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全年的减税政策,被认为符合支持经济复苏的目标,为企业积极规划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委员会建议政府继续研究、审查并补充必要内容,完善决议草案,然后提交国会审议和决定。
延长农业土地使用税豁免期限
会上,财政部长阮文胜提交了国会关于延长农业土地使用税免征期限的决议草案的报告。该决议是根据第55/2010/QH12号决议实施的,并经第28/2016/QH14号决议和第107/2020/QH14号决议修改和补充。

因此,决议草案提议继续免征农业土地使用税至2030年12月31日,以将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农业、农民、农村)的重要观点和政策制度化。维持这项政策不会减少预算收入,因为事实上,这是一项已经实施并正在实施的政策。据测算,每年可免征约7.5万亿越南盾的农业土地使用税。
.jpg)
经济财政委员会的审议报告显示,《农业土地使用税法》实施30余年来,减免税政策通过国会决议长期有效。委员会赞同政府提出的继续延长减免税期限至2030年底的建议。
.jpg)
不过,经济财政委员会也提出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例如:建议不再继续对休耕地、用于非农业生产用途的土地免税;定期评估农业用地使用税免税政策的有效性,从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