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青:花钱去弥补后果,是因为……兄弟情谊!
当法庭询问他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时,被告人郑春青表示,他支付上述金额是出于领导的责任,也是因为……他与被告人阮英雄(原PVC公司副总经理)之间的兄弟情谊。
1月9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继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以查明挪用公款行为的具体情况。被告人郑春青回答了第一个问题。
起诉书称,2011年7月,越南石油天然气建设股份公司(PVC)副总经理阮英明被指派负责永安-光泽项目管理委员会(PMB)。郑春青和武德顺指派阮英明指示PMB主任梁文和将资金转交给郑春青、武德顺和阮英明使用。
汇款由梁文和通过收款联系人裴孟贤(前平安办公室主任)进行,由郑春青和武德顺负责管理支出,或交给阮英明。
被告人郑春青于1月9日下午出庭受审
1 月 9 日下午,法官在法庭上再次询问 Trinh Xuan Thanh 是否要求 Nguyen Anh Minh 在 2011 年底转账。被告人 Thanh 确认他没有要求被告 Minh 转账支付假期费用。
郑春青回忆起与阮英明共事的点滴,称自己视被告人明为弟弟。据郑春青回忆,被告人明经常去清的办公室。有一次,明问清过年需不需要钱,清便斥责道:“你年纪小,刚上来,不给你也就算了。”
随后,Trinh Xuan Thanh 确认:“不存在被告指示被告 Minh 转移资金的说法。”
随后,法庭要求被告人阮英明(Nguyen Anh Minh)对其证词进行交叉质证。合议庭回顾了阮英明上午的证词,证人曾表示,被告曾执行董事会的政策,向PVC银行转账购买春节礼物。
被告人Minh承认,在被告人Thanh的办公室,被告人Thanh要求Minh转账50亿越南盾作为春节礼物。同时,被告人Minh还表示,有一次他去Trinh Xuan Thanh家吃饭时,看到被告人Thanh从柜子里拿出一袋钱。Minh向被告人Thanh询问这笔钱,Thanh说这是被告人Hoa(梁文和,越南国家电力公司旗下永安-广平项目管理委员会前主任)给的。
在这次作证之前,Trinh Xuan Thanh 显得很惊讶,因为根据被告 Thanh 的说法,被告 Minh 提到的柜子是被告家的鞋柜。
“春节前后,被告家里挤满了人。没人会把钱放在鞋柜里。被告Minh说的是,被告Hoa给的钱根本不存在。”——Trinh Xuan Thanh说道。
在法庭要求被告人梁文和对质时,被告人梁文和重申了上午的证词,即被告人阮英明要求他向郑春青转账。
被告人Thanh继续反驳,称被告人的证词存在很多矛盾之处。
在被告人 Hoa 作证说他向自己的司机提供了钱,然后转交给 Trinh Xuan Thanh 的司机之前,法官小组要求被告人 Hoa 的司机与他对质。
Luong Van Hoa 的司机承认带被告人 Hoa 去取钱,然后留下 10 亿给 Nguyen Anh Minh,并将剩余的钱转给 Trinh Xuan Thanh 的司机。
对此,Trinh Xuan Thanh 回应称,Luong Van Hoa 的司机称他给了 Thanh 的司机 40 亿越南盾,但根据之前的对峙,Thanh 的司机只说给了他一个礼包,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陪审团宣读了郑春青司机的证词记录。证词显示,陈的司机被何的司机叫了下来,将一个礼品袋放在陈的车上,并让他把礼品袋交给陈。之后,陈被自己的车送回家,并把礼品袋带进了屋里。
对于上述证词,郑春青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被告人郑春青还请求合议庭审查一些细节,例如事发时间、司机的证词……
当被问及被告人家属支付了多少赔偿金时,郑春青表示,作为领导有责任,也因为对被告人阮英雄的兄弟情谊,被告人建议被告人支付赔偿金,待检察机关查明原因后再处理。
回答完讯问后,郑春青立即被带回隔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