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inh Xuan Thanh:花钱去弥补后果,是因为……兄弟情谊!
当法庭询问他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时,被告人郑春青表示,他支付上述金额是出于领导的责任,也是因为……他与被告人阮英雄(原PVC集团副总经理)之间的兄弟情谊。
1月9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继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以查明挪用公款行为的具体情况。被告人郑春青首先回答了讯问。
起诉书称,2011年7月,越南石油天然气建设股份公司(PVC)副总经理阮英明被指派负责永安-光泽项目管理委员会(PMU)。郑春青和武德顺指派阮英明指示PMU主任梁文和转移资金,供郑春青、武德顺和阮英明使用。
汇款由梁文和通过收款联系人裴孟贤(前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进行,裴孟贤在郑春青和武德顺的指导下管理支出,或交给阮英明。
被告人郑春青于1月9日下午出庭受审
1月9日下午,法官在庭上再次询问Trinh Xuan Thanh,2011年底,被告人Nguyen Anh Minh是否要求其转账?被告人Thanh坚称,他没有要求被告人Nguyen Anh Minh转账支付假期费用。
郑春青回忆起与阮英明共事的点滴,称自己视被告人明为弟弟。据郑春青回忆,被告人明经常去阮英明的办公室。有一次,明问阮英明过年需不需要钱,阮英明斥责道:“你年纪小,刚上来,我不给你钱就算了。”
对此,Trinh Xuan Thanh 确认:“不存在被告指示被告 Minh 转移资金的说法。”
随后,法庭立即传唤被告人阮英明(Nguyen Anh Minh)对其证词进行交叉质证。合议庭回顾了阮英明上午的证词,其中讲述了他如何执行董事会将钱款转入PVC公司作为春节礼物的政策。
被告人Minh承认,在被告人Thanh的办公室,被告人Thanh要求Minh转账50亿越南盾作为春节礼物。同时,被告人Minh还表示,有一次他去Trinh Xuan Thanh家吃饭时,看到被告人Thanh从柜子里拿出一袋钱。Minh向被告人Thanh询问上述款项,Thanh称这是被告人Hoa(越南国家电力公司Vung Ang-Quang Binh项目执行委员会原主任,Luong Van Hoa)给的。
在作证之前,Trinh Xuan Thanh 显得很惊讶,因为被告人 Minh 提到的柜子,根据被告人 Thanh 的说法,是他家的鞋柜。
“春节前后,被告家里挤满了人。没人会把钱放在鞋柜里。被告Minh说的是,被告Hoa给的钱根本不存在。”——Trinh Xuan Thanh说道。
在法庭要求被告人梁文和对质时,被告人梁文和重申了上午的证词,即被告人阮英明要求他向郑春青转账。
被告人Thanh继续提出异议,称被告人的证词存在很多矛盾之处。
在被告人 Hoa 作证说他给了他的司机钱,然后转交给 Trinh Xuan Thanh 的司机之前,法官小组要求被告人 Hoa 的司机与他对质。
梁文和的司机承认带被告人梁文和去取钱,然后给阮英明留下10亿,其余的钱转给郑春青的司机。
对此,Trinh Xuan Thanh 回应称,Luong Van Hoa 的司机称他给了 Thanh 的司机 40 亿越南盾,但根据之前的对峙,Thanh 的司机只说给了他一个礼包,并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陪审团宣读了郑春青司机的证词笔录。证词显示,陈的司机被何的司机叫了下来,转移到陈的车上,给了他一个礼品袋,并让他把礼品袋交给陈。之后,陈被自己的车送回家,并把礼品袋带进了屋里。
对于上述证词,Trinh Xuan Thanh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听到。被告人Thanh还请求合议庭审查一些细节,例如事发时间、司机的证词……
当被问及被告人家属支付了多少赔偿金时,郑春青表示,被告人出于领导的责任,以及与被告人阮英雄的兄弟情谊,要求被告人支付赔偿金,待检察机关查明原因后再处理。
回答完讯问后,郑春青立即被带回隔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