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缴纳道路使用费可导致最高 5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于欺诈和逃避缴纳道路使用费的行为,每辆车的罚款最低为 600 万越南盾,最高为 5000 万越南盾。
财政部正在就修改和补充2013年9月24日第109/2013/ND-CP号法令中关于规范价格、费用、收费和发票管理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若干条款的法令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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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草案,对于每辆车欺诈、逃缴道路使用费的行为,可处以欺诈或逃缴费用金额1至3倍的罚款。最低罚款为600万越南盾,最高罚款为5000万越南盾。
此外,根据草案,针对违反价格登记和商品及服务价格申报规定的行为,该法令草案还规定了其他多种罚款等级。其中,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国家机构申报价格的行为,将被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如果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发出书面要求解释的价格但组织或个人尚未完成对申报价格的解释,则对根据向国家主管部门申报的价格任意提高价格的行为处以2000万至2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特别是,在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暂停适用新价格并要求重新公布价格的情况下,对根据向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随意提高价格的行为处以3000万至3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