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变人生,她与妻子私奔,捐献肾脏,所得1亿美元。
听到熟人建议捐肾可以赚很多钱,朗先生为此挣扎了两周,最终决定切除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以帮助家人摆脱债务。
4月8日,在芹苴市古都县清富乡7号村一条水泥路旁,一间前后墙敞开的茅草屋里,32岁的丹朗(又名林)因背部隐隐作痛而痛苦地躺在地上。他左侧腹部出现不稳定的迹象,那里正是他两年前在胡志明市“捐肾”给陌生人的地方。
![]() |
| 朗先生说,经过两周的考虑,他决定将自己的肾脏“捐献”给一位素不相识的男子,以获得1亿越南盾来偿还债务,因为他实在太穷了。照片:艾南。 |
出身贫寒的他,九年前与妻子桑结婚时两人都一无所有。他当时想着借钱结婚,靠着自己努力找工作就能早点还清贷款。然而,两个孩子出生后,朗和妻子欠了邻居近五千万越南盾,根本无力偿还。
在带着妻子和孩子到平阳省一家腰果加工厂工作半年后,他有一天很晚才回家,碰巧遇到了老乡富英先生(四十多岁)。两人互相询问工作情况时,朗先生坦诚地讲述了自己欠债的遭遇。富英先生立刻像火上浇油般,邀请邻居的弟弟“救人”,并承诺给予一亿越南盾的奖励。
“安先生说他已经捐肾到中国,身体没有任何问题。我回家后告诉了妻子,但她拒绝了,因为她担心会影响她的健康。我为此纠结了半个月,最后决定接受安先生的提议,于是骗妻子说腰果加工厂没货了,我得去胡志明市找新工作。”朗先生说道。他还补充说,他独自一人跟随安先生去了胡志明市第五郡,见到了一位来自西宁省、大约35岁的年轻人。
与此人见面后,朗先生被要求出示身份证和户口簿。之后,他被带到胡志明市一家他不知道是哪家医院的医院进行体检和血液尿液检查。离开医院时,朗先生拿到了一份保证捐肾的健康证明。这位年轻人为他租了一间房让他独自居住,并给了他几百万越南盾,嘱咐他注意身体,饮食适量,不要饮酒,并等待手术日期的到来。
“两周后,那个年轻人来接我去医院。麻醉后大约三个小时,我醒来发现左腹部隐隐作痛,原来是我的肾脏被切除了,”朗先生回忆道。
在长达一周多的康复期间,朗先生由一位身份不明的女子照顾。出院前,据信是“肾脏捐赠”掮客的那名年轻男子直接给了朗先生1亿越南盾。
“安先生一拿到钱就拿走了500万,又借了1500万,但至今还没还清,现在独自住在胡志明市。和我一起捐肾的那个人,来自西宁的年轻人给了他1亿越南盾,他叫清,26岁,来自安江。他告诉我,检查之后,他还要等一年才能找到合适的肾源。现在我知道这会影响我的健康,我非常后悔,”朗先生补充道。
带着8000万越南盾,朗先生带着妻子和孩子回到了家乡。曾经身强力壮的他,近一年来都不敢做重体力活。还清5000万越南盾的债务后,他所剩无几,只好投资养了十几头猪。他以为这次能摆脱贫困,但猪价下跌时卖掉了,导致这家人因资金损失而继续负债。夫妇俩又添了第三个孩子,丈夫不得不下地干活,每天搬运稻谷和施肥,挣5万越南盾。最近,朗先生生病了,无法下地干活,只能待在家里照顾孩子。妻子则靠帮人晾晒稻谷为生,每天只能挣4万越南盾。
与他一样贫困的胡文陈(音译)住在清富乡第六村,他同意摘取一个肾脏,据说要移植给胡志明市的一位警长。据陈说,肾脏接受者是当年在西贡谋生时帮助他找到建筑工人工作的恩人。肾移植手术前,双方前往公证处签署了一份承诺书,保证日后不追究对方的责任。手术三个多月后,陈收到了1.2亿越南盾的报酬。
据陈先生说,伤口已经愈合,但里面的疼痛仍然让他行动不便。他用收到的钱还清了超过1亿越南盾的债务,剩下的钱则让他回到家乡,在他姐姐刚刚给他的那块路边土地上盖了一间小房子。
“我当时急需用钱,就冒险捐了肾。现在我后悔死了,因为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靠老婆养活。今天早上,我拿起锤子想钉个钉子,却因为手抖、肚子疼而钉不起来。早知道会这样,就算给我几十亿,我也不会捐肾。” Tranh说道。
![]() |
| 还清所有债务后,Tranh还剩下一些钱,回到家乡,在他姐姐给他的土地上盖了一间小房子。照片:Ai Nam。 |
清富乡乡长兼书记武海朝先生在接受VnExpress采访时表示,该乡远离芹苴市中心,与坚江省接壤。这里原是高都农场,现在是高都农业有限公司。当地居民生活并不艰苦,但三个村落的五位村民捐献了肾脏,而有关部门直到三个月前才得知此事。除了陈先生和郎先生之外,还有一位名叫乔伊的男子也来到该乡完成了肾脏捐献手续,但由于不知道肾脏受赠者是谁,因此有关部门没有确认此事。目前,这位年轻人已不在当地。
“法律并未禁止人们捐肾,而且在胡志明市,肾脏捐献者已经与中间人和肾脏接受者接触,因此地方当局很难发现并找到劝导和预防的方法。自从发现许多肾脏捐献者后,地方当局一直在积极地在各个村庄进行宣传,以提高人们的意识,”赵先生说。
近日,4月5日,芹苴市公安局局长收到一份报告,其中提到,他们调查并确认了8起肾脏捐献者每人领取1.2亿越南盾报酬的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家五口捐献了肾脏。
根据《人体组织器官捐献、采集和移植法》和《遗体捐献和采集法》的规定,“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捐献其组织和器官。《刑法》并未对此规定任何犯罪行为。在已确认的8例肾脏捐献案例中,他们均按照自愿肾脏捐献的程序进行了记录和办理,因此并未违反法律。”
“警方尚未发现任何以佣金为目的或与外国组织有关的肾脏买卖案件。然而,失去肾脏会导致健康状况恶化,并丧失工作能力。警方和地方当局正在积极开展宣传和提高民众意识的工作,”科多区警察局长表示。
根据 vnexrp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