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体育裁判——我可以与谁分享我的感受?
目前的业余体育裁判员大多是体育部门官员、普通或专业学校的体育教师。他们大多出于热爱而从事裁判职业,收入只是次要的。裁判员被视为“王者”,因为他们掌握着体育比赛的判罚权。然而,在很多裁判员看来,虽然只是一份兼职,但他们热爱这份工作,所以“生死与共”,因为这份“服务百家”的职业实在太不讨喜了。
(冯宪光)目前的业余体育裁判员大多是体育部门官员、普通或专业学校的体育教师。他们大多出于热爱而从事裁判职业,收入只是次要的。裁判员被视为“王者”,因为他们掌握着体育比赛的判罚权。然而,在很多裁判员看来,虽然只是一份兼职,但他们热爱这份工作,所以“生死与共”,因为这份“服务百家”的职业实在太不讨喜了。
文化体育旅游部副部长罗忠清表示,裁判员是每场比赛中不可或缺的因素。然而,裁判员并不总是受到公平对待,尤其是在基层体育赛事中。
首先,这项政策的薪酬太低。目前,足球裁判每场比赛的薪酬为5万至10万越南盾。而武术、羽毛球或田径比赛的薪酬则按场次计算,每场最高为5万越南盾。目前,义安省有很多国家级裁判,他们负责足球、排球、武术等运动。虽然省级足球或排球比赛的薪酬远低于国家级比赛,但这或许并不重要,因为参与地方赛事的管理不仅是他们的义务和责任,也是他们对祖国的深厚感情。
2012年义安报业杯青少年足球锦标赛裁判。图片来源:N.D.C
然而,对于在省级业余联赛工作的裁判来说,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不少裁判兄弟吐露,目前的工资水平可能是所有职业中最低的。对于身兼教师的裁判来说,不合理之处就更大了。雄泰义中学体育老师周南雄表示,裁判的工资比教师的工资还低,所以被安排去当裁判,老师们不得不自掏腰包支付代课教师的工资。
裁判不仅收入低,在举办大型赛事时,遭受精神和身体上的侮辱也屡见不鲜。且不论吹哨的正确与否、裁判是否诚实,单单是裁判不懂规则就做出粗暴的处罚,尤其是在输球的球队面前,这种情况屡见不鲜。还记得在荣市QT区青年足球锦标赛的一场比赛中,观众与裁判发生了斗殴,导致主裁判和边裁受重伤入院,一些观众被警方拘留,组委会不得不取消比赛。因此,大概没有哪个裁判不知道前国家队裁判杨文贤的那首感人至深的诗:“赛前,裁判是‘王’;赛后,输球的球队称‘王’为‘那家伙’。”
据文化体育旅游部体育与体育培训司副司长阮登南介绍,平均每年,省级体育赛事15场,行业赛事20场,每个县7-10场。此外,学校体育赛事每年也举办得如火如荼,涵盖5-7个项目,吸引了数千名学生参与。办好这些赛事难度很大,因为全省裁判队伍仍然比较薄弱,而且由于过去缺乏专业培训课程,裁判的专业知识水平还达不到要求。
裁判员,尤其是裁判教师的薪酬制度不合理,导致许多人不敢去上班。阮登南先生表示,地方和俱乐部需要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以解决这种“上班多亏多”的局面。许多裁判员表示,长期以来,他们只拿到工作报酬,食宿却不包含在内。针对这些问题,罗忠清先生表示,体育部门多年来通过不扣除裁判员在省级比赛中担任裁判的时间,已经消除了这种不合理的局面。“比赛时间短,裁判员的薪酬制度很低。如果实行扣除,教练员就不会去当裁判了。因为裁判员的薪酬远低于他们当教练时的薪酬制度。这个问题需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得到考虑和解决,以帮助裁判员安心地履行职责。” 罗忠清先生说。
据了解,裁判员的薪酬制度目前按照财政部-文化体育旅游部2009年1月12日第02号通知执行。目前,财政部-文化体育旅游部已出台200号通知(2011年12月30日),取代2号通知。如果按照该通知执行,裁判员的薪酬制度将会更加完善。
黄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