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标志之王”老板或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兰玉 August 14, 2018 06:35

与该案第一次开庭审理时相比,Thoi 及其同伙的刑罚更为严厉。

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将于8月14日上午开庭审理贩卖“王室车标”及抢救超载车辆团伙一案,该团伙主犯为阮文泰(42岁)和黎氏锦文(36岁),犯有贩卖“王室车标”及抢救超载车辆罪。受贿

因该案,阮景灿(原同奈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第一大队警官)因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贿赂掮客。他是涉案80名交通警察和交通督察中唯一被送上法庭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认定Thoi、Van及其同伙犯有受贿罪,但当被质问时,62名交通警察和18名交通督察否认收受贿赂,因此侦查机关没有起诉的依据。

前交通警察 Nguyen Canh Chan。照片:海杜延。

法院加重了刑罚

开庭前,胡志明市人民法院改变了对阮景灿、阮文泰、陈国泰、黎氏锦云四人的审判条件,使其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更为严厉。

其中,Chan 的刑罚依据刑法第 365 条第 4 款受审,刑期为 8 至 15 年,而非第 2 款规定的 2 至 7 年监禁。Thoi 和 Thai 的刑罚依据刑法第 4 款受审,Van 的刑罚依据刑法第 364 条第 3 款受审,刑期为 7 至 20 年,而非第 2 款规定的 2 至 7 年监禁。

该案于4月19日首次开庭审理,但合议庭退回卷宗,要求侦查机关查明受贿对象,但最高人民检察院维持原判。

保护15,000辆违规车辆

起诉书称,Thoi在从事运输业务期间,曾因车辆超载多次被同奈、平阳和胡志明市的交通督察和交警罚款。缴纳罚款后,他认识了一些官员,于是提出付钱给他们,让他们贴上标志。68号清都车库放在货车上面进行识别,警察不会罚款。

Thoi向Chan先生寻求帮助。这位警官向同奈省交通警察局第一大队的一名队长反映了此事,并得到了帮助。Thoi通过其妻子的账户向Chan先生转了近6亿越南盾。

陈先生在与调查机构合作的过程中承认,他把所有款项都交给了上级。每次他上交,组长都会给他500万到1000万越南盾。每次Thoi那辆贴有警徽的汽车被抓到,他都会打电话给上级,提供车牌号和地点,以便“解救”。

2015年4月,第一大队队长因病去世。陈先生向同奈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求助。Thoi转了6亿越南盾给陈先生,以感谢副局长,但这位交警只给了他的上司3亿越南盾,其余的都占为己有。

Thoi(戴眼镜)和 Van(站立)出席四月的一审庭审。照片:海都延。

Thoi邀请47岁的Tran Quoc Thai以每月250万至300万越南盾的价格向司机出售交通标志。他们承诺超载车辆不会被交警罚款,如果被罚款,他们会把车辆带回Thoi并赔偿。此外,Thoi还负责监控胡志明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局特别参谋队的巡逻路线,并向Thoi和购买交通标志的人发送短信,让他们避开这些车辆。

2014年至2015年,Thoi的犯罪团伙共售出1.5万辆汽车,非法获利近230亿越南盾。他们用一部分钱贿赂交警,为购买了该标识但仍被罚款的车主支付罚款,其余钱则用于个人开支。

侦查机关指控,Thai向警方行贿22亿多越南盾,其中3.6亿越南盾归自己所有;Thoi向警方行贿50亿越南盾,其中近175亿越南盾归自己所有。

同样,黎氏锦云也向车主出售车标,共赚取79亿越南盾。黎氏锦云每月向胡志明市交通警察第七大队和第八大队警员支付每辆车30万越南盾的报酬。

2015年《刑事诉讼法》第298条规定了审判期限:

1.本院依照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对被告人及其行为进行审理,决定开庭审理。

2.法院可以根据同一条款中与检察院起诉的罪行不同的条款审判被告人,或者以与检察院起诉的罪行相同或较轻的其他罪行审判被告人。

3.法院认为被告人所犯罪行比检察院起诉的犯罪情节更重,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院重新起诉,并明确告知被告人或者其代​​理人、辩护律师。检察院仍然维持原起诉的犯罪情节的,法院有权以更重的犯罪情节对被告人重新起诉。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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