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枭 Van Kinh Duong 在逃亡期间曾与家人联系。

海都延 May 8, 2019 11:34

Duong 说,他曾打电话给父亲借钱做生意,他父亲说他把钱带到西贡给了儿子。

5月8日上午,摇头丸生产老板Van Kinh Duong(38岁,来自河内)和他的情人Vu Hoang Anh Ngoc(“辣妹”Ngoc Miu,25岁,来自海防)穿着红色衬衫,在被带到胡志明市人民法院的被告群体中显得格外显眼。

范京阳(Van Kinh Duong)今早抵达法庭。照片:清阮。

继续询问,小组询问 Duong 购买但未用于生产毒品的化学品,包括汞、镁、咖啡因、盐......Duong 回答说:“这些都是用于清洁和伪装以掩盖毒品生产的物质。”

除了生产摇头丸赚取利润外,被告人还自2016年9月起投入50%的资金(13亿越南盾)经营森宏咖啡店。每人管理一部分,利润按股份分配,但截至Duong被捕时,他尚未盈利。经营咖啡店的钱都是向家人借的。

法庭传唤Duong的父亲,称他通过电话得知Duong在柬埔寨和胡志明市做生意。他曾两次给儿子汇款,总额超过40亿越南盾。“我看到他生意做得不错,开店需要钱,就去西贡找Duong汇钱。因为我们是父子,我没有任何文件可以证明这一点。”他说。

“Duong说他在逃亡期间没有联系家人,那他是怎么认识Duong的?虽然他们是父子,但发生严重犯罪必须报警。”法官质问道。“他是独生子,出于父爱,我实在无法忍受。”Duong的父亲说道。

此前,Duong 称父母给他寄了 45 亿越南盾用于买房,剩下的 1 万美元和 4000 元人民币则是他卖衣服赚的。

身穿红色衬衫的玉苗格外引人注目。照片:清阮。

武黄英玉在法庭上表示,调查机构没收了她的奔驰E300轿车和iPhone 7手机。这辆车是她2016年底买的,但只付了6亿越南盾。她把所有证件抵押给银行,贷款14亿越南盾买车。她要求将车交给银行偿还债务。

作为Duong的主动共犯,被告人Le Huong Giang(31岁)此前曾表示,她于2012年通过朋友认识了Duong。随后,她通过Duong认识了Ngoc Miu,并由Ngoc Miu安排与Duong的情人同居。

Giang被指控负责在北部地区为Duong进行毒品交易。具体来说,当顾客购买毒品时,Duong会通知Giang送货上门,或让Nguyen Dac Huy去取货并交给顾客。每次送货,Duong都会向Giang支付一盒摇头丸和50万越南盾的出租车费。被告总共向Duong的顾客(主要是胡志明市和海防市的Nguyen Thi Thai Hang,又名U女士)运送了17500粒摇头丸(相当于35盒毒品)。

然而,江在回应陪审团时表示,他并不知道为Duong收集的“货物”和钱财与毒品有关,只是以为是服装生意。自2016年底以来,江得知Duong从事毒品交易后,便前往河内,不再为Duong工作。“被告在河内被捕时,那个行李箱是被告本人交给他的,他并不知道里面装的是毒品。当警察打开箱子给他看时,被告才意识到里面装的是毒品,”江说。

她还否认了主审法官证词中所述的 Duong 向她支付运送一盒摇头丸的费用。

同样,阮秋玄也表示,她对毒品交易一无所知,只是协助了黎文孟。直到2017年3月,被告才意识到那是毒品,但她非常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

Huyen承认两次从Quan那里拿走咖啡包,但不清楚咖啡包里有多少毒品。“被告收到后,就把咖啡包带到了Giang的房间,没有交给其他人,”她说。

被告人黎香江。照片:清阮。

在5月7日下午的庭审中,Duong承认了所有罪行。他亲自检查并包装了毒品和咖啡。Duong雇佣Huyen和Giang为他运送货物,但没有告诉被告这些是毒品。Duong在与调查机构合作时才承认了这一点。“被告要求Huyen和Giang收钱,但他们不知道这是贩毒所得,”Duong承认,并补充说他每月向被告支付1500万至3000万越南盾。

Van Kinh Duong 因 5 项罪行被起诉:贩卖毒品、侵占财产、越狱、伪造机关、团体印章及文件最高刑罚是死刑。

Vu Hoang Anh Ngoc(25岁,辣妹Ngoc Miu)因犯罪被起诉非法持有毒品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其他八名被告,包括 Le Van Mang、Pham Bao Quan、Nguyen Duc Ky Nam、Nguyen Ba Thanh、Le Huong Giang、Nguyen Dac Huy、Nguyen Thu Huyen 和 Pham Thi Thu Huyen,被确定为 Duong 的积极同谋。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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