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道主义职业培训中心为残疾儿童创造就业机会,承认“非法捐赠”
2012年7月11日,《义安报》刊登题为《没有发票和证件的善款能到残疾儿童手中吗?》的文章,揭露了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就业中心两名官员的不当行为。他们前往义安省多个机关单位募集善款,帮助那些没有发票和证件的儿童,却没有把善款汇到中心账户上。该报刊登后,越南红十字会中央委员会向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就业中心发函,要求其就此事作出澄清。
(冯宪光)2012年7月11日,《义安报》刊登题为《没有发票和证件的善款能到残疾儿童手中吗?》的文章,揭露了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就业中心两名官员的不当行为。他们前往义安省多个机关单位募集善款,帮助那些没有发票和证件的儿童,却没有把善款汇到中心账户上。该报刊登后,越南红十字会中央委员会向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就业中心发函,要求其就此事作出澄清。
在明确越南红十字会中央委员会关于乂安省事件的要求后,7月27日,越南残疾儿童就业人道主义职业培训中心发布官方通报,解释如下:
2012年6月,中心志愿者苏玉越先生向中心提出请求,希望中心能派他去义安省,动员一些熟悉的、有条件的机构、部门和行业,为目前在该中心接受照顾、抚养和培训的儿童和学生提供支持。
当他前往各机构联系动员时,Viet先生主动提出为中心扶持的高平省特困人士Sung A Pao先生申请心脏手术资金。这是Viet先生亲自提出的,中心领导对此毫不知情。
关于苏玉越先生的不当行为,中心已要求其提交报告。中心已暂停其工作,并要求其归还苏玉越先生从义安省各单位筹集的资金。尽管我们定期提醒、教育并积极监督中心员工的行为,但义安省发生的不当行为令人遗憾,我们认为自己对中心领导层对员工的管理负有部分责任。
我们有 2 个建议:
- 义安省各单位捐赠的款项为1690万越南盾。如果各单位同意将款项留给我们用于儿童的照料、教育和培训,我们将向各单位发送收据和感谢信作为付款凭证。这笔款项将用于残疾儿童的正确用途。
- 若单位不同意支持,我们将100%退款。
我们衷心感谢关心支持、及时发现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单位,这也是我们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的经验教训。
《义安报》称,尽管越南残疾儿童人道主义就业职业培训中心的回应坦诚承认工作人员的失误以及中心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但对此事的处理仍然不够严格。
第一,义安省募捐活动共有2名官员到场,而中心只停职了1名官员。
第二:这两名官员不仅在义安省捐款,还在清化省捐款。有必要调查并查明他们在清化省的捐款金额,以及他们是否在其他省份也积极活动?
第三,事实上,这两名官员在义安省筹集的捐款已超过2000万越南盾,这还不包括清化的捐款,因此,中央筹集的1690万越南盾的数字是不准确的。
第四:根据政府2009年5月29日颁布的第148/2007/ND-CP号法令,关于社会基金、慈善基金、筹集资金用于章程规定以外目的的单位和组织开展活动。除暂停运营外,根据违规性质和严重程度,基金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造成损失,必须赔偿,并依法处理基金管理责任人。然而,越南残疾儿童人道主义职业培训中心主任陈端海仍然提议:“如果义安省各单位同意将1690万越南盾的捐款留给我们用于儿童的照顾、教育和培训,那么义安省各单位捐赠的款项为1690万越南盾。”
我认为当局需要扩大对该中心活动的调查,尤其是该中心工作人员到全国各地为慈善事业筹款,大多是“记账”,没有发票或文件。我们不能让这些人利用善心做非法生意。
同时,此次事件也表明,机关、部门、分支机构、单位、企业需要依法制定并严格遵守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义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