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人道主义职业培训中心为残疾儿童创造就业机会并承认“非法捐赠”
2012年7月11日,越南乂安省《人民日报》刊登题为《没有发票和证件的捐款能送到残疾儿童手中吗?》的文章,揭露了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就业中心两名官员的违法行为。他们前往乂安省多个机关单位,向没有发票和证件的儿童募捐,并且没有将款项转入中心账户。该报刊登后,越南红十字会中央委员会向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就业中心发函,要求其就此事作出澄清。
(Baonghean)2012年7月11日,越南乂安省《人民日报》刊登题为《没有发票和证件的捐款能送到残疾儿童手中吗?》的文章,揭露了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就业中心两名官员的违法行为。他们前往乂安省多个机关单位,向没有发票和证件的儿童募捐,并且没有将款项转入中心账户。该报刊登后,越南红十字会中央委员会向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就业中心发函,要求其就此事作出澄清。
在明确越南红十字会中央委员会关于乂安省事件的要求后,7月27日,越南人道主义职业培训与残疾儿童就业中心发布官方通报,解释如下:
2012年6月,中心志愿者员工苏玉越先生向中心提出请求,希望中心能够允许他前往义安省,动员一些熟悉的、有条件的机构、部门和行业,为目前在该中心接受照顾、抚养和培训的儿童和学生提供支持。
当他前往各机构联系动员时,Viet先生主动提出,请求为中心正在扶持的高平省特困人士Sung A Pao先生提供心脏手术的资金。这是Viet先生亲自提出的行动,中心领导对此毫不知情。
关于苏玉越先生的不当行为,中心已要求其提交书面报告。首先,我们要求暂停工作并退还苏玉越先生从义安省各单位筹集的资金。尽管我们定期提醒、教育并积极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的行为,但义安省发生的不当行为令人遗憾,我们也认为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我们有两条建议:
- 义安省各单位捐款总额为1690万越南盾。如果各单位同意我们将这笔款项用于儿童的照料、教育和培训,我们将向各单位发送收据和感谢信作为付款证明。这笔款项将用于残疾儿童的正确用途。
- 如果单位不同意支持,我们将100%退款。
衷心感谢关心支持、及时发现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单位,这也是我们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的经验教训。
《义安报》称,越南人道主义残疾儿童职业培训与就业中心的回应虽然坦诚承认工作人员的失误以及中心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但对此事的处理仍然不够严格。
第一,义安省募捐活动共有2名警员,而中心只停职1名警员。
第二:这两名官员不仅在义安省捐款,还在清化省捐款。有必要调查并查明他们在清化省捐款的金额,以及他们是否也在其他省份开展活动?
第三,事实上,这两名官员在义安省筹集的捐款已超过2000万越南盾,这还不包括清化的捐款,因此,中央筹集的1690万越南盾的数字是不准确的。
第四:根据2009年5月29日第148/2007/ND-CP号政府令,关于对社会基金、慈善基金、动员赞助用于章程规定以外的目的的单位和组织开展活动。除暂停其活动外,视违规性质和程度,基金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果造成损失,必须赔偿损失,并对管理基金的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理。然而,越南人道主义职业培训促进残疾儿童就业中心主任陈端海仍然建议:“如果义安省各单位同意将捐赠款额定为1690万越南盾,留给我们用于儿童的保育、教育和培训”。
我认为当局需要扩大对该中心活动的调查,尤其是该中心工作人员到全国各地为慈善事业筹款,大多只是“记账”,没有发票或文件。我们不能让这些人利用善心做非法生意。
同时,此次事件也表明,机关、部门、分支机构、单位和企业需要依法制定并严格遵守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义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