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房地产拍卖服务中心:20年的建设与发展
(Baonghean)——义安省房地产拍卖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有效地运营房地产拍卖,确保了参与方的权益,并增加了年度国家预算贡献。
义安省房地产拍卖服务中心(简称本中心)于1997年10月30日根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第4920/QD.UB号决定成立。本中心是司法部下属的一个公共服务机构,具有收入,具有法人资格,采用自筹资金的机制运作。
中心成立之初仅有3名工作人员,设施简陋,房地产拍卖法律体系也刚刚建立。然而,中心将房地产拍卖视为司法辅助活动、法律服务活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在省委、省人委会、司法厅的重视以及相关部门、部门和单位的配合下,中心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支业务素质高、充满活力、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目前,中心共有公务员、公职人员及工作人员共14人,其中公务员1人、公职人员6人,工资由预算内发放,其余人员工资由中心自筹资金收入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基本都经过专业培训,其中经济管理硕士2人,法学学士7人,财经学士4人;拍卖师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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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房地产拍卖服务中心。图片来源:PV |
此外,中心加强了设施建设,配备了现代化的手段和设备;同时,注重资产拍卖活动的质量和效率,始终确保单位拍卖流程和记录的透明度,实施行政程序改革,创新专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文明办公生活方式,逐步创新和完善办公流程,提高单位负责人和公务员员工的责任感;尤其要始终致力于服务好客户,避免浪费时间和给客户带来麻烦。
该中心信誉良好,责任心强,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和经验丰富的拍卖师队伍,深受省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以及各组织和个人的信任,直接签署和执行各种财产拍卖合同。其中,组织拍卖执行判决的资产、证物、没收并入国家预算的行政违法所得以及需要在省内拍卖的国有资产是该中心承担的任务之一。
自2010年7月1日起,中心增设了出售国家以有偿划拨土地或租赁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功能。中心的拍卖活动组织始终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流程和规定,基本保障了拍卖的安全和秩序,并精心制定了拍卖方案。
2010年3月4日,政府颁布了关于房地产拍卖的第17/2010/ND-CP号法令,该法令自2010年7月1日起生效。这为房地产拍卖提供了极其重要的法律基础,为中心的运作带来了转折。据此,拍卖活动逐渐由行政化走向社会化,房地产拍卖企业积极参与竞争。
凭借中心在运营过程中建立的能力和声誉,中心始终是资产合法所有者和有权处理资产的人员在需要进行资产拍卖时选择的地点;这从中心不断增长的数量、合同价值以及拍卖结果中可以看出。
自成立至2017年9月30日,该中心已签署2,871份合同,总起始金额超过44,520亿越南盾;成功拍卖2,704份合同,总起始金额超过22,490亿越南盾;出售资产总价值超过24,670亿越南盾;拍卖超过起拍价,为国家预算增加收入超过2,190亿越南盾。其中,签署和拍卖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合同307份;国有资产合同1,383份;执行判决资产合同262份;其他类型资产合同91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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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中心的资产拍卖会。图片来源:PV |
凭借所取得的成就,该中心多年来一直被评为优秀劳动集体,多年来荣获司法部和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奖状,多名个人也荣获政府、司法部和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的奖状。2007年和2010年,该中心被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评为二级公共服务单位。2017年,值此中心成立20周年之际,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向该中心和3名个人颁发奖状。
自2017年7月1日起,根据2016年《资产拍卖法》及其实施文件的规定,资产拍卖工作进入新阶段。同时,2017年10月9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4649/QD-UBND号决定,赋予中心自主权,自行负责执行任务、组织机构、人员和财务,并建立定期支出自保机制。这对于中心在资产拍卖活动专业化和融入社会化趋势的过程中,既是挑战,也是新的机遇。
秉承既有成就,中心将继续巩固和完善组织机构,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和有效措施,提高业务效率,为中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与司法部乃至整个义安省共同发展。力争将中心打造成为义安省房地产拍卖领域规模最大、声誉最高的拍卖机构。
阮玉明
(义安省房地产拍卖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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