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部长:不让不合格干部进党委
(Baonghean.vn)- 中央组织委员会主席范明政同志在全国网络会议上强调了这一问题,以宣传政治局关于控制人事工作权力和防止滥用职权和职务行为的第 205 号规定 - QDi/TW。
12月2日下午,中央组织委员会召开全国网络会议,宣传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管控干部工作权力、反对滥用职权和职务犯罪的第205-QDi/TW号规定。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范明政同志出席在中央桥头堡举行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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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乂安桥,出席仪式的有: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阮得荣,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省委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泰清贵,以及省委常委、省委委员、各区、市、镇、直辖市党委书记、各厅、部门、行业、祖国阵线和省级机关负责人。照片:Thanh Le |
范明政同志在会议上发言时强调,这是我们第一次设计出一套控制权力的程序,制定了规章制度、制裁措施和表现形式,以便我们控制和处理违法行为。第205条规定是政治局自本届任期开始以来颁布的总体规定的一部分。
买卖职位和权力的现象已经得到杜绝,并已从根本上得到逐步遏制。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但必须在各个层面加以杜绝,尤其是在筹备十三大召开前各级党代会的背景下。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清理队伍,严明纪律,营造鼓励创新创造的环境,保护那些敢想敢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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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明政同志——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图片来源:人民电子报 |
范明政同志强调:“在严明纪律的同时,我们不让不合格的干部进入各级党委,但也不能让有才有德的人溜走。第205条规定虽然是具体规定,但它是党的总体决议和规定的组成部分,有助于打击滥用职权、严明党纪,特别是确保各级党委委员的素质和待遇。”
中央组织部部长要求,各级党委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有效地把第205条规定落实到每一位干部和党员身上;各级党委要积极部署,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因地制宜;同时,要加强检查督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特别是发挥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防止出现权位追逐现象,控制权力,避免失误,克服干部工作中的弱点,为巩固和提高党的建设和战斗力作出贡献,继续全面推进创新进程,建设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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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桥景观。照片:Thanh Le |
第205条规定共4部分15条,内容严密,旨在为警示、防范、制止和处理干部人事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谋取职务上的利益以及包庇、协助谋取职务上的利益等行为建立法律依据。
政治局第205号条例,包含了党内其他一些文件已系统阐述的内容,同时又新增了5组议题:
一是明确人事工作责任主体,将责任内容按人事工作责任集体和责任个人等6类主体进行规范,落实责任。
第二,是行为规范,明确哪些是谋求地位和权力的行为,哪些是掩盖和帮助这些行为。
三是补充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和处理方式。
四是强化干部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强化自我意识,加强党的道德建设。
第五,该规定具有确保履行职责人员客观性的内容,同时防止人事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消极性、“集团利益”和“日落条款”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