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委员会负责人:取消区级警察后,我们将考虑设立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中央组织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在县级警察部门停止运作的情况下,必须研究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运作,并在今年内向主管部门报告计算和实施。
2月13日上午,中央组织委员会主席黎明雄在小组讨论政府组织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草案时,就机构安排和精简等问题作了大量重要汇报。
中央组织部部长表示,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18号决议于2017年提出,各项目标、内容和路线图都非常清晰明确,实际实施不到两个月,已取得诸多成果。
这次工作继承了过去取得的成果,做法新颖,实施办法从中央到地方高度统一,凝聚了高度共识。

洪森强调说:“这一举措证明,中央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是基于科学、实践、法律和政治依据的。”
中央组织委员会主席表示,国会本次会议的目的是继续完善法律体系,以便在统一新的政治体系组织结构后,必须颁布、修改和补充法规,使新机构更有效、更高质量地运作,不中断工作。
继续调整行政单位结构,减少中间行政层级
他还表示,近期中央121号文件要求,继续研究实行行政单位设置,减少中间行政层级,适应实际,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地方资源优势。
中央不仅批准了新的组织架构,而且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和任务,因此,今后一个时期还有许多任务需要落实。
洪先生表示,新机构运行后,中央组织委员会、内务部、政府党委、国会党委等职能部门要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新机构运行顺利。
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将对工资发放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各机关、组织、党委和单位负责人的新职能新任务,对干部岗位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在此基础上,对工资发放进行重新梳理,做出新的工资发放决策。
此外,越南祖国阵线党委必须领导和指导对群众组织内部机构的持续研究。
中央组织部部长指出,许多地方中央和地方新闻机构在报社和电视台合并工作中做得很好,要继续这样做。
洪先生强调:“县级公安机关停止运作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运作情况需要研究,并报主管部门核算。今年必须落实。”
中央组织部部长表示,今年还要审查、完善、修改和补充有关干部选拔、使用、考核、待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他补充说,中央委员会要求研究提高党和国家授予的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协会的效力。
因此,最近的举措只是第一步。今年以及党的十七大之后,还有很多任务要做。还有一些任务需要修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以便继续实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政治体制的整体模式,使其有效、高效、有效地运行,服务于新形势下国家的发展。洪森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