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负责人:违法行为不严格惩处,社会公德难有。
中央宣传部部长武文赏同志说,不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行为,就难以有社会公德。
4月20日,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武文赏同志为首的中央宣传部代表团在胡志明市与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就落实第十一届全国工作会议第33号决议“建设和发展越南文化和民族,满足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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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与胡志明市市委常委会举行工作会议,讨论部署落实第九届全国两会第33号决议。图片:越通社 |
武文赏同志高度评价胡志明市落实第33号决议所取得的成果,特别是积极主动地指导和领导,尤其重视建设和发展人文文化问题。同时,武文赏同志指出,尽管胡志明市已在文化投资方面做出巨大努力,但投资额仍与我市的要求、地位、潜力和现状不相称。
解放以来,胡志明市修建了和平剧院和滨城剧院,但许多剧院已被改建成购物中心、餐馆、咖啡馆……新建的文化作品仍然少于已消失的,博物馆和图书馆系统不相当于该地区……
武文赏同志认为,建设文化、培养人才,既要建设,也要斗争,但建设是根本,斗争必须坚决,其中,法律是道德的“助产士”。不严厉打击违法乱纪、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就难以建立社会道德。
中宣部部长肯定胡志明市胡志明市始终是全国贯彻落实第33号决议乃至党的各项路线、路线政策的焦点。为此,胡志明市继续宣传自己是检验对党的路线、路线制定和完善作出实际贡献的地方,是值得全国效仿的优秀范例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