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务员考试哪些情况可以优先加分?
黎文明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担任业务经理,工作了5年。他想知道自己参加公务员考试时是否会获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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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官员和公务员交流专业知识(摄于义安省卫生厅专业科)。摄影:阮元 |
根据政府2020年11月27日第138/2020/ND-CP号法令第五条规定,关于公务员录用优先权规定如下:
1.入学考试或录取科目及重点:
a) 军队英雄、劳动英雄、战争伤残人员、享受战争伤残人员等政策人员、B类战争伤残人员:在第二轮成绩上加7.5分;
(二)少数民族、军官、警察、复员职业军人、转业文秘人员、预备役军官训练毕业生、被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并登记为预备役军官的基层军种乡级军区指挥员训练毕业生、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病残军人子女、享受伤残军人等政策人员子女、乙类伤残军人子女、感染化学毒害抗战人员亲生子女、军队英雄子女、劳动英雄子女,在第二轮成绩基础上加5分;
c) 曾服兵役、公安服役或参加过青年志愿者队伍者,第二轮成绩加2.5分。
如果申请人或候选人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多个优先类别,则只有最高优先分数才会被添加到第二轮评分结果中。
因此,Minh先生拥有5年私营企业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优先加分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