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部长非法将公共土地授予区长妻子
某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TN-MT)部长等6名官员,将文件合法化,向区长的妻子发放了公共土地红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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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公共土地合法化并授予张氏诗女士。图片来源:BN |
被起诉的四名官员分别是:阮玉卡(原县委检查委员会主席、原资源环境保护部部长)、阮友山(绥德县资源环境保护部官员)、陈忠代(得北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原得日乡地籍官员)和阮青俊(得日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原该县经济和基础设施部部长)。
起诉这四名官员是为了澄清他们向张氏泰女士(陈廷孟先生之妻,原绥德县人民委员会书记、主席,现多农省科学技术局副局长)签发红皮书确认文件的行为。张氏泰女士是原绥德县人民委员会书记、主席,现多农省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此前,1月19日,多农省人民检察院还批准对阮青智(广心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原自然资源环境部副部长、绥德县土地登记处处长)和阮青安(绥德县土地登记处官员)提起公诉并判处临时拘留,以调查同样的行为。
除了因参与上述土地问题而被起诉外,Tri先生还因建议地区领导人将Bu Boong机场地区(Tuy Duc地区Dak Buk So公社)的国防土地分配给该地区多名官员的亲属而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