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当局对两个黄金走私团伙的14名嫌疑人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超过2500亿越南盾。
公安部侦查警察署刚刚结束了调查,并将案件档案移交检察机关,要求检察机关以“走私”罪起诉阮明智(2000年出生)、阮黄沙(1980年出生)和其他12名被告。

根据调查结果,利用越南与世界金价的差异以及国内对黄金交易和使用的巨大需求;柬埔寨-越南边境地区(众多运河、小路和通道)的生活和工作条件,使得黄金可以几乎不受检查地跨境运输,居住在隆安省(现西宁省)、安江省、金瓯省、胡志明市和河内的人员连接并组织了两条走私黄金的线路,走私黄金113公斤,价值2520亿越南盾。
具体来说,第一条线路由阮明智(居住在隆安省,现为西宁省)运营。,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7日期间,阮明智在柬埔寨购买了价值1720亿越南盾的77公斤黄金,并将其交给被告人阮文桑。 (安江省永久居民)曹文珠组织将黄金运往胡志明市,卖给被告:阮志科 29 公斤黄金(总价值 640 亿越南盾),范玉胜 48 公斤黄金(总价值 1070 亿越南盾)。

第二条走私路线由阮黄沙(Nguyen Hoang Sa)组织,通过安江省边境地区走私了36公斤黄金,价值近800亿越南盾。2024年12月11日、14日、16日和17日,阮黄沙组织了5次从柬埔寨向越南购买和运输共计36公斤黄金的行程。其中4次行程成功运输了24公斤黄金。2024年12月17日,在从柬埔寨向越南运输12公斤黄金的过程中,被告被安江省边防部队发现并逮捕。
关于此案,此前公安部侦查警察署已作出决定通缉被告人阮黄沙。该机构呼吁被告人阮黄沙投案自首,配合调查,以享受从轻法律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