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被告人 Mai Phan Loi 及其同伙逃税罪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刚刚完成对河内市被告人 Mai Phan Loi(1971 年出生)和 Bach Hung Duong(1975 年出生)的起诉书,罪名是“偷税漏税”。
起诉书称,MEC社区教育与交流中心(MEC中心)成立于2012年7月26日,被告人梅潘莱任该中心管理委员会主席,白雄阳自2014年1月6日至2021年6月24日担任MEC中心主任兼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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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Mai Phan Loi。 |
该中心以商业模式运作,具有法人资格,有自己的印章,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2012年至2021年3月,MEC中心的收入超过197亿越南盾。指控称,每次MEC中心从各机构获得资金时,被告人Mai Phan Loi都会指示中心主任Bach Hung Duong签署撤资文件,并指示MEC中心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和文件,以达到逃税商业和增值税。
梅潘利及其同伙被指控偷逃税款超过19.7亿越南盾。在本案中,被告人梅潘利作为主谋、领导者实施了偷逃税款的犯罪行为,直接指示其下属不申报纳税,并直接利用偷逃税款的全部金额。梅潘利的行为已构成2015年《刑法》第200条第3款规定的偷税罪。
被告人白雄阳受被告人梅潘利指使,未申报缴纳税款,作为帮助梅潘利偷税的共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白雄阳的行为已构成2015年《刑法》第200条第2款规定的“偷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