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被告人 Mai Phan Loi 及其同伙逃税罪

南山 DNUM_AGZBCZCACB 19:48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刚刚完成对河内市被告人 Mai Phan Loi(1971 年出生)和 Bach Hung Duong(1975 年出生)的起诉书,罪名是“偷税罪”。

起诉书称,MEC社区教育与交流中心(MEC中心)成立于2012年7月26日,被告人梅潘莱任该中心管理委员会主席,白雄阳自2014年1月6日至2021年6月24日任MEC中心主任兼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 Mai Phan Loi。

中心采用商业模式运作,具有法人资格,有自己的印章,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2012年至2021年3月,MEC中心的收入超过197亿越南盾。指控称,每次MEC中心从各机构获得资金时,被告人Mai Phan Loi都会指示中心主任Bach Hung Duong签署提款文件,并指示MEC中心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和文件,以达到逃税商业和增值税。

梅潘利及其同伙被指控偷税超过19.7亿越南盾。在本案中,被告人梅潘利作为主谋、领导者实施了该罪行,直接指示其下属不申报纳税;直接挪用了所有偷税款。梅潘利的行为构成了2015年《刑法》第200条第3款规定的偷税罪。

被告人白雄阳受被告人梅潘利指使,未申报缴纳税款,作为帮助梅潘利偷税的共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白雄阳的行为已构成2015年《刑法》第200条第2款规定的“偷税罪”。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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