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被告因故意伪造文件抵押自动驾驶汽车而被起诉

金映 February 27, 2023 06:39

检察院已根据《刑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以“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对杜茶美、阮明俊提起公诉。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已对两名被告人杜茶美(1995 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石室县仙春第 6 村)和阮明俊(1984 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市龙边县玉水坊第 35 组)提起公诉,罪名是“滥用信托侵占财产“根据刑法第175条第4款的规定。

起诉书称,2020年8月,杜茶美(Do Tra My)与阮文全(Nguyen Van Toan,1990年出生,现住河内市国威县大城乡)相识,因为阮文全多次向她租赁自动驾驶汽车。这些次租赁过程中,阮文全并未要求阮文全签订租车合同,但阮文全仍按时归还车辆并支付租车费用,因此阮文全对阮文全十分信任。

2020年11月12日,My打电话给Toan先生,要求向Toan先生租用一辆白色现代雅绅特自驾车,车牌号30F-613.53,用于工作和个人出行,价格为110万越南盾/天,租车费每10天支付一次,如果My延长租车时间,则需额外支付20万越南盾/天的汽车折旧费。

Toan先生同意了,将车交给了My先生,并没有要求My先生支付押金或签订租车合同。2020年11月26日,My先生向Toan先生支付了400万越南盾的租车费用,并要求My先生支付剩余款项。

2020年11月28日,My联系Toan先生,要求继续按月租用上述现代雅绅特汽车,租金为每天130万越南盾,My每10天付款一次。

Toan先生同意了,并要求My签署汽车租赁合同,但My表示她所在公司的人会来与Toan先生见面签订合同并支付租车费。

2020年12月6日,在Toan先生多次催促她支付租车费后,My让她的朋友Nguyen Minh Tuan打电话给Toan先生,自称是My的经纪人,并拖延几天与Toan先生见面,签订租车合同并支付租车费。

接下来,My在汽车的后备箱里看到了一张汽车登记证,上面写着Toan的名字和汽车的检验号码,于是My萌生了将汽车典当以获取钱用于个人开支的想法。

My计划以1亿越南盾典当这辆车,但典当行老板要求My提供所有证明车辆来源的文件才能接受典当。My要求Tuan核实,Tuan同意了。

尽管Tuan知道该车并非My的财产,但他仍帮助My填写了车辆买卖文件,录制了一段视频确认Tuan是车主,并同意按照My的要求将车辆典当套现,以帮助My办理车辆抵押手续。检察院认定Tuan的行为构成帮助My侵占Toan先生车辆的共犯。

案件侦破后,Do Tra My 按照 Toan 先生的要求向其支付了 1.55 亿越南盾,因此 Toan 先生没有要求民事赔偿,并提出了减轻 My 刑期的申请。

据 vietnamplus.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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