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7座至9座的乘用车必须贴有能源标签。

November 17, 2017 11:40

根据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7座至9座乘用车,无论是分部件制造还是组装,无论是全新还是进口未使用过的,都必须实施节能标识。

具体而言,第40/2017/TT-BGTVT号通函的适用主体为从事车辆生产、组装、进口、交易、检验、油耗水平测试、车辆能效标签认证的组织和个人。

本通知不适用于国防部和公安部制造、组装、进口直接用于国防和安全目的的车辆;暂时进口和再出口的车辆;过境车辆;外交和领事车辆;单独进口且非用于商业目的的车辆;根据总理单独规定进口的车辆;使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LPG)、天然气(NG)以外燃料的车辆。

Kể từ ngày 1/1/2018, xe ô tô con loại trên 7 chỗ đến 9 sẽ phải dán nhãn năng lượng.
自2018年1月1日起,7至9座的乘用车必须贴有能源标签。

因此,本通函所管辖的车辆在上市前必须按照规定贴上能源标签。

具体而言,生产、组装和进口企业,对生产、组装的车辆属于已取得安全技术证书和环境保护质量证书的车型,或进口的车辆属于2018年1月1日前已取得安全技术证书和环境保护质量证书的车型,允许生产、组装和进口企业自行申报燃料消耗量并加贴能源标识。

本次燃料消耗量及能源标签自我声明将按照联合通函第43/2014号第5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

实施能效标识的具体路线图为:自2018年1月1日起生产、组装和进口的车辆必须实施能效标识。本通知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燃料消耗量自我声明和能效标识情形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

据VN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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