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在电子海关程序中部署数字签名
自2013年11月1日起,报关员须使用在海关当局注册的数字签名(CKS)来执行电子海关程序(ECP),该规定由财政部于2013年9月18日颁布的第2341/QD-BTC号决定中发布。
广宁海关开展专业活动——该部门是有效实施电子海关程序的部门之一。图片来源:TB
因此,在电子海关程序中使用 CKS 是根据第 87/2012/ND-CP 号法令和第 196/2012/TT-BTC 号通函的规定实施的。
财政部指定海关总署负责组织指导报关人员实施。
根据第87号法令第4条C款规定,报关员在办理电子海关手续时,必须使用已在海关部门注册的海关电子系统(CKS)。在未注册CKS期间,报关员可以使用该账户登录海关电子数据处理系统(EDS)办理电子海关手续。报关员有责任对通过海关电子数据处理系统与海关部门办理业务时使用的账户信息保密,并依法对电子交易负责。财政部制定了在办理电子海关手续时应用CKS的路线图。
196号文规定:报关员电子报关所使用的CKS为经海关主管部门确认与海关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兼容的公共CKS。提供与海关电子数据处理系统兼容CKS的公共CKS认证服务的机构名单在海关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customs.gov.vn)。
数字签名的使用和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应符合政府2007年2月15日第26/2007/ND-CP号法令第8条和第12条关于《电子交易法》中关于数字签名和数字签名认证服务实施的规定。
报关员使用数字证书办理电子通关手续前,须通过海关电子信息门户向海关办理数字证书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进出口代理机构、组织或报关代理人的名称、税号(如有);数字证书颁发人的姓名、身份证或护照号码、职称(如有);数字证书序列号;数字证书有效期。
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关员应当向海关重新登记上述信息:登记信息变更、数字证书更新、密钥对变更、数字证书暂停使用。
自完成注册之日起不迟于 2 分钟,海关当局将通过海关电子门户网站回复接受或拒绝(并给出明确理由)报关员的 CKS。
使用报关员注册的CKS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电子报关。
此前,自2013年1月1日根据第87号令正式实施电子报关制度以来,海关总署信息技术和海关统计司负责人表示,暂停使用CKS电子报关系统的试点工作,是因为海关总署正在按照政府和财政部制定的路线图,对CKS进行升级和完善,以服务于电子报关在全国范围内的正式实施。
该负责人表示,已获得CKS的企业,在海关部门重新申请时,可以继续使用。特别是,正在使用全国有效CKS的企业,也可以使用该CKS向全国各海关单位申报报关及其他单证。
据信息技术和海关统计局称,海关的 IT 系统目前允许从所有服务提供商(获得信息和通信部在越南运营的许可)接收 CKS。
不过,海关信息技术与统计司负责人提醒,企业CKS管理人员需认真负责地保存和使用,避免丢失或他人冒用,否则容易造成诸多后果。一旦发生丢失或其他变化,需立即通知海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CKS用户也需要接受培训,以便熟练有效地使用……
因此,财政部刚刚发布的决定,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恢复使用CKS进行电子报关。
信息技术和海关统计司代表表示,该部门将及时指导企业和地方海关机构执行财政部的这一决定。
据 HQ Online-L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