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地区警察可能考虑装备武装直升机
自7月1日起,区级以上警察可考虑配备手枪、步枪、迫击炮、DKZ枪、个人反坦克导弹……
7月1日起为警察和军队配备军用武器。 |
根据第17/2018号通函,关于装备武器、军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自7月1日起,公安部专业单位、监狱、省警察局、区警察局、镇警察局……均视为配备以下武器和辅助工具:手枪、步枪、冲锋枪、中型机枪、重机枪、迫击炮、DKZ机枪、武装直升机、个人反坦克导弹……
C公社、区、镇警察考虑用于设备手枪、步枪、冲锋枪、橡皮子弹枪、催泪弹、电棍、胡椒喷雾……
通知规定,公安部长决定为整个部队配备武器、军用爆炸物、支援工具......在发生紧急情况或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但未达到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程度时,部长可以权利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将武器、军用爆炸物和支持工具从一个警察单位或地方转移到另一个警察单位或地方……
除警察外,机关、团体、企业、银行、医院、经济特区、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安全部队,将考虑配备以下类型的支援工具:电击枪、爆炸枪、胡椒喷雾、电棍、金属警棍、橡胶警棍、防弹衣、防刀手套……
民防队被认为配备以下几种支援工具:电棍、橡胶警棍、金属警棍、防弹衣、接刀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