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地区警察局或将考虑配备武装直升机
自7月1日起,区级以上警察可考虑配备手枪、步枪、迫击炮、DKZ枪、个人反坦克导弹……
从7月1日起为警察和军队配备军用武器。 |
根据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武器、军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装备的第17/2018号通知,公安部专业单位、监狱、省级警察局、区级警察局、镇级警察局……均被认为配备了以下武器和辅助工具:手枪、步枪、冲锋枪、中型机枪、重机枪、迫击炮、DKZ机枪、武装直升机、个人反坦克导弹……
碳公社、区、镇警察考虑用于设备手枪、步枪、冲锋枪、橡皮子弹枪、催泪瓦斯、电棍、胡椒喷雾……
通知规定,公安部长决定为整个部队配备武器、军用爆炸物、支援工具......在发生紧急情况或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但未达到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程度时,部长可以正确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将武器、军用爆炸物和支持工具从一个警察单位或地方转移到另一个警察单位或地方……
除警察外,机关、团体、企业、银行、医院、经济区、工业区、出口加工区等安全部队都将考虑配备以下类型的支援工具:电击枪、爆炸枪、胡椒喷雾、电棍、金属警棍、橡胶警棍、防弹衣、捕刀手套……
民防队被认为配备以下几种支援工具:电棍、橡皮警棍、金属警棍、防弹衣、接刀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