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非法解雇工人将被判入狱
(Baonghean.vn)——这是2015年《刑法》第162条规定的值得注意的内容,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
因此,任何人为了个人利益或其他个人动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导致下岗人员、被解雇人员或其家庭陷入困境或导致罢工,将被处以 1000 万至 1 亿越南盾的罚款、1 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 3 个月至 1 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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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工人可能会被判入狱。 |
- 非法解雇员工。
- 违法作出解聘公务员、公职人员的决定。
- 强迫或威胁工人、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辞职。
如果犯下列罪行之一,将被处以1亿至2亿越南盾罚款或1至3年监禁:
- 适合 2 人或以上。
- 适用于知道自己怀孕的女性。
- 适用于抚养 12 个月以下儿童的人。
- 让被迫辞职或被解雇的人自杀。
同时,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某些职务01至05年。
因此,与1999年刑法典第128条相比,2015年刑法典第162条的内容规定得更加详细、明确。
N. 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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