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起,未变更所有权的汽车将被罚款。

November 17, 2014 17:35

交通警察将对买卖未过户的汽车的组织处以最高 400 万越南盾的罚款,对个人处以最高 2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根据第171/2013号法令(取代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71号法令),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类型的车主,凡购买、接受赠与、继承……车辆,且所有权未发生变更的,将被处以罚款:个人罚款100万至200万越南盾,机构罚款200万至400万越南盾。该罚款金额比之前的第71号法令降低了一半以上。

Đến đầu năm 2015 tới, chủ xe là cá nhân chưa sang tên đổi chủ sẽ bị phạt 2 triệu đồng và 4 triệu đồng với xe của cơ quan, tổ chức. Ảnh minh họa. Bá Đô
到2015年初,尚未过户的个人车主将被处以200万越南盾罚款,机构和组织车辆将被处以400万越南盾罚款。图片来源:Ba Do

对于摩托车上此类行为的处罚将推迟到 2017 年,个人罚款为 10 万至 20 万越南盾,机构和组织罚款为 20 万至 40 万越南盾。

公安部公路铁道交通警察局宣传法制司司长范光辉少校在接受越南快讯采访时表示,2015年初,全国交警部门将对在购买、出售、赠送等情况下未转移所有权的各类车辆车主进行处罚。处罚将通过三种形式实施:车辆登记、事故调查处理、涉案车辆和被盗车辆调查。

违反交通法规的人不办理过户手续会受到处罚吗?辉少校表示,他们会依法办事,但交警会在处罚前,通过媒体和交警局网站(www.csgt.vn)公布处罚流程、路线,并进行提醒。

此前,2012年底,第71号法令规定,对未过户的汽车处以6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未过户的摩托车处以100万越南盾的罚款。这项规定引发了巨大争议,并让数十万人感到担忧,因为他们使用的车辆并非自己登记的,很多情况下甚至连前任车主都找不到。

为回应公众舆论,2013年8月底,越南政府副总理黄忠海指示交通部、公安部和司法部召开会议,就不按规定转移机动车所有权的处罚措施达成共识。

各部委代表一致同意,建议在法规草案中增加未转移机动车所有权的处罚规定,以确保国家有效管理,维护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各部委同意将汽车的处罚期限延长至2015年,摩托车的处罚期限延长至2017年。

此前,公安部11号通告已到期,指导意见:对未过户车辆,仅通过登记、核发牌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等方式处理;通过专业技术手段,按规定扣留车辆的案件。

通过刑事案件侦查,发现买卖双方未办理变更车名手续的,自办理车辆买卖手续之日起超过30日仍未办理变更车名手续的,警方要核实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决定。

此外,交警在车辆没有违法迹象的情况下,不得在道路上拦截车辆进行询问和处理“无牌车辆”的错误。在处罚交通违法者时,交警不会询问或调查车辆是否登记,也不会将“无牌车辆”的错误与其他错误混为一谈。

据Vnexpress报道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从2015年起,未变更所有权的汽车将被罚款。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