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色种子”到“昂贵的错误”

陈光荣 May 15, 2019 14:46

岘港市委群众动员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阮伯景先生受到纪律处分再次表明,党对待干部,即使是年轻有为的干部,也是坚决果断的。

秘书处决定对阮伯景先生进行纪律处分。(图片:越通社)

市委委员、岘港市委人民动员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阮伯景先生再次受到纪律处分表明,我党在处理干部问题上非常坚决,尽管他们是年轻有为的干部,我们一直重视培养、造就他们,并进行长期规划,但是由于缺乏培训、实践和早期满足,他们犯下了严重违规行为,给党组织、机关和他们自己的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

5月14日,根据2017年12月15日政治局第102-QD/TW号关于对违反党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规定,考虑到阮伯景先生违反党纪党纪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工作过程,书记处决定给予其取消党内一切职务的纪律处分。

此前,2017年10月6日,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对阮春英给予纪律处分,撤销其2015-2020年任期岘港市委书记职务,并撤销其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

其次,2018年12月26日,越共十二届九中全会决定给予达清江先生纪律处分,撤销其2015-2020年任期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市委常务副书记、胡志明市委常务委员职务。

阮伯景先生,年仅36岁,曾任岘港市青年联合会书记,2017年8月当选为岘港市第九届人民议会代表(任期2016-2021年),并被任命为岘港市委民运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阮景先生在合法婚姻期间与他人以夫妻身份同居并生育子女,违反道德品质和生活方式;违反《婚姻家庭法》、越共中央委员会2011年11月1日第47-QD/TW号关于党员不得做的事情的规定、中央书记处2012年6月7日第101-QD/TW号规定和岘港市委2012年9月13日第5946-QD/TU号关于为干部、党员,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和负责人树立榜样的责任的规定。

阮春英先生于2015年10月出任岘港市委书记,时年仅40岁,连续两年成为“全国最年轻的(市委、省委)书记”,上任伊始便发表了激动人心的讲话,鼓舞了岘港市人民。

然而,根据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阮志英必须对2015-2020年任期市委常委会的违规和不足负主要责任。他本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规定;主持审查和决定多项人事决定,有强加于人的迹象;直接指导政府的许多具体任务;不按规定申报和使用学位,缺乏廉洁,违反党委委员标准和党员禁忌条例;在接受和使用企业赠送的汽车以及使用企业的两套住房方面缺乏模范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舆论。

达青江先生曾被认为是一位年轻而有能力的干部,他在政治体系中担任过许多职务,从国家管理机构到胡志明市党委机关,训练有素,成熟稳重。

在越共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年仅40岁的他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五年后,他再次当选为越共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然而,中央检查委员会的结论是,苍先生不负责任,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不力,导致在所负责的领域发生多起违法行为,给城市造成了巨大损失。

我们党在实施干部战略特别是党的建设工作中,始终重视培养造就年轻干部,为年轻干部成才、贡献力量创造良好条件,把干部队伍年轻化作为适应创新融合和国家发展要求的现实要求和必然要求。

然而,现实中,许多年轻领导人尽管受到党和国家的培养和培育,并获得了贡献和成长的机会,却缺乏勇气、训练和实践,导致他们在掌权时犯下严重错误。对阮春英先生、达青冈先生和阮伯景先生的纪律处分……就是“代价高昂”的教训。

那么,作为孵化过程中的“种子”,年轻干部如何才能避免重蹈覆辙,避免犯下令人遗憾的错误呢?

2018年12月26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越共十二届九中全会闭幕词中要求,每一位中央委员、全体干部党员,包括年轻干部党员,“要经常修炼、经常锻炼,经常反省、经常纠正,避免犯同样的错误,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和损失,给亲属、家人、同志、朋友留下伤痛”。

此外,要发挥党委、党支部、机关、单位在发现和防止干部、党员,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错误行为方面的作用和责任;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真诚地提出批评意见,纠正不正之风,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继续学习。

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也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那些还不了解现实、还无法抵御名利、权力和物质诱惑的年轻领导人来说。

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5月7日至12日)于2018年5月19日通过了第26-NQ/TW号决议,决议强调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支素质、能力、威信足以胜任各项任务的各级干部队伍,特别是战略层面的干部队伍。决议提出了五点意见和七项关于集中力量建设干部队伍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其中强调了“在干部工作中严把权力关”的任务和措施……

为了使“红色种子”不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使年轻干部不断磨练、贡献力量、不断成长,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第26-NQ/TW号决议关于干部工作的五项指导思想至关重要。其中,强调要协调合理地处理标准与制度的关系,其中标准是主体;建设与战斗力的关系,其中建设是战略性、基础性、长期性任务,战斗力是重要性、经常性任务;德行与才能的关系,其中德行是根本;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继承、创新与稳定、发展的关系;个人权力与集体责任的关系。


据www.vietnamplus.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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