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近3.2公斤毒品的毒贩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专门以每公斤5500美元的价格借贷购买近3.2公斤毒品,打算当天以每公斤1500美元的价格出售获利,但在预约交货时因证据不足被抓。
4月27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住祥阳县良明乡的卢文川(Lo Van Chuyen,1981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违反《刑法》第251条的“非法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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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罗文泉。照片:Truong Thi Duyen |
据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19年11月22日晚7时许,罗文军驾驶摩托车从祥阳县和平市前往奇山县南干乡农德村,向一名姓蔡的男子(背景、地址不详)赊购3包毒品,共重3.16347公斤,价格为5500美元/公斤。
购买毒品后,Chuyen 驾驶摩托车将毒品从 Ky Son 县 Nam Can 乡运送到 Tuong Duong 县 Hoa Binh 镇,以每公斤 7,000 美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叫 Hien(背景和地址不详)的男子。
当天晚上9点左右,Chuyen与一名Hien姓男子约好准备运送毒品,突然被南坎国际边境关口边防站工作组发现并当场抓获,并缴获了上述所有证据。
庭审中,罗文全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罪。他知道自己的行为具有社会破坏性和危险性,也承认自己买卖毒品是为了牟利,明知持有如此巨额毒品难以逃脱死刑,但为了钱财,他仍然不顾一切地冒着生命危险。
合议庭认为,虽然罗文全坦白交代犯罪事实,但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罗文全买卖毒品数量过大,故经综合审查,对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对被告人罗文全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