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者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因同意将毒品从老挝“携带”到越南以赚取 1,000 美元,Vu 被越南义安省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9 月 21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 Tia Tong Long Vu(1985 年出生)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居住于老挝波里坎赛省赛占蓬县 Xop Khi 村,犯“非法贩毒”。
据案卷记载,2020年10月21日晚,武某接到康利(居住在博雷康赛省康区洛索村)的电话,对方要求他雇佣他运送毒品到越南,卖给两名男子,并收取1000美元。武某见钱眼开,便答应了。
随后,Vu从Cong Ly的人手中收到一袋装有毒品的蛇尸。Ly的人还给了Vu一部手机,上面有购买“毒品”的两名越南人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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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Tia Tong Long Vu被判处死刑。图片:Tran Vu |
随后,武某沿着林间小路徒步出发,最终越过越南边境。10月24日上午,武某致电毒品接收人,对方告知其第二天凌晨2点前往Cay Sung生态旅游区(位于Anh Son县Phuc Son乡)领取“货物”。然而,由于武某迷路,送货时间被推迟到当天晚上。
10月25日晚9点30分,武某刚将装有毒品的蛇皮带到Cay Sung生态旅游区的集合地点,警方就突然赶到,将他及近5公斤毒品逮捕。两名毒品买家趁机逃走。
庭审中,被告人仅承认受雇运输毒品并收取费用,并未买卖毒品。但参加庭审的检察官确认,对被告人贩卖毒品罪的起诉是正确的,符合越南法律。
由于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人民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张东龙武死刑。
关于孔利案,调查机关已委托老挝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传唤、记录口供,但尚未得到回复。待有处理依据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