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在贩毒的逃犯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尽管Duan因涉嫌毒品犯罪被警方通缉,但他仍然继续贩卖“白色商品”。Duan雇佣Hao将“货物”运往义安省,费用为1亿越南盾。最终,两人都被判处死刑。
11 月 26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段(40 岁),居住在 Thanh Chuong 乡 Hanh Lam 乡,因犯“非法贩毒”和阮文豪(47岁),来自北江省,居住在第12郡(胡志明市),罪名是“非法运输毒品”。
阮文段是一名有不良个人记录的被告人,曾因“杀戮”。段某还因涉嫌另一起贩毒案被判处死刑。
根据调查文件,2020 年 3 月,段某被义安省警方逮捕。通缉因“非法贩卖毒品”罪名被捕,于是逃到胡志明市,再次与郝见面。
![]() |
两名被告人阮文段(Nguyen Van Duan)和阮文豪(Nguyen Van Hao)被判处死刑。图片:Tran Vu |
Duong想买毒品到南方贩卖,于是雇佣Hao把毒品运到义安省。Hao同意了,并约定了每公斤2000万越南盾的运输价格。
2020年4月6日,段某致电老挝人Chien Xa,订购5公斤冰毒,金额为2.5万美元。
当晚,段某携带2.25万美元从胡志明市前往义安省购买毒品。回程途中,段某雇佣一名叫哈某的男子(居住在行林乡)前往越老边境地区购买毒品,费用为6000万越南盾。哈某同意了。
与卖家达成协议后,Duận打电话给Hạ,告诉他钱藏在哪里。Hạ来到Hanh Lam公社2村门口,拿了22,500美元交给Chien Xa,然后把毒品带回来,告诉Duận毒品的藏匿地点。
随后,Duong前往胡志明市,打电话给Hao,让他前往义安省运送毒品。为了方便出行,Hao租了一辆车,前往义安省等待Duong的命令来取毒品。
4月22日凌晨3点,段某打电话给郝某,告诉他河某藏毒的地点。郝某拿走了一袋毒品,装上车,返回胡志明市。
当郝某驾车前往荣市滨水桥时,被义安省警方发现并逮捕。该案的证据是超过5公斤的冰毒。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段某承认贩卖毒品牟利。郝某承认运输毒品以获取1亿越南盾工资。
面对死刑,两名被告均表示悔恨和后悔,并解释了自己困难的家庭环境和年幼的孩子,以请求获得活下去的机会。
鉴于两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阮文段、阮文豪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