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在贩毒的逃犯被判处死刑

陈武 November 26, 2020 16:03

(Baonghean.vn)——尽管Duan因涉毒犯罪被警方通缉,但他仍然继续贩卖“白色商品”。Duan雇佣Hao将“货物”运往义安省,费用为1亿越南盾。最终,两人都被判处死刑。

11 月 26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段(40 岁,居住在 Thanh Chuong 省的 Hanh Lam 乡)犯“非法贩毒”和阮文豪(47岁),来自北江省,居住在第12郡(胡志明市),罪名是“非法运输毒品”。

阮文段是一名有不良个人历史的被告人,曾因“杀戮”。Duong还涉嫌另一起毒品案件,被判处死刑。

根据调查文件,2020 年 3 月,段某被义安省警方逮捕。通缉因“非法贩卖毒品”罪名被捕,于是逃往胡志明市,再次与郝见面。

两名被告人阮文段(Nguyen Van Duan)和阮文豪(Nguyen Van Hao)被判处死刑。图片:Tran Vu

Duong想买毒品到南方贩卖,于是雇佣Hao去义安省运输毒品。Hao同意了,并约定运输价格为每公斤2000万越南盾。

2020年4月6日,段某致电老挝人Chien Xa,订购5公斤冰毒,金额为2.5万美元。

当晚,段某携带2.25万美元从胡志明市前往义安省购买毒品。回程途中,段某雇佣一名叫哈某的男子(居住在行林乡)前往越老边境地区购买毒品,费用为6000万越南盾。哈某同意了。

与卖家达成协议后,段某打电话告知哈某藏匿钱财的地点,哈某到幸福乡2村门口取了22500美元交给简舍,然后取回毒品并告诉段某藏匿地点。

随后,Duẩn前往胡志明市打电话,雇佣Hao前往义安省运送毒品。为了有交通工具,Hao租了一辆车,前往义安省等待Duẩn的命令来取毒品。

4月22日凌晨3点,段某打电话给郝某,告诉他河某藏毒的地点。郝某拿走了一袋毒品,装上车,返回胡志明市。

当郝某驾车前往荣市滨水桥时,被义安省警方发现并逮捕。该案的证据是超过5公斤的冰毒。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段某承认贩卖毒品牟利。郝某承认运输毒品以获取1亿越南盾的报酬。

面对死刑,两名被告人均表示悔恨和后悔,并解释了自己困难的家庭状况和年幼的孩子,以请求给予活下去的机会。

鉴于两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阮文段、阮文豪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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