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1月20日)起,社交网络上的销售必须纳税。
从1月20日起,Facebook等社交网络上的卖家必须申报并纳税。
这是工贸部第47号通告的内容之一。根据该通告,个人在社交网络上设立摊位进行销售时,必须遵守电子商务交易场所卖家责任的规定。
卖家在注册使用服务时需要向电商交易平台所有者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个人税号(如有)。
同时,销售者在销售商品时还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商品和服务信息;在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时提供经营情况,为电子商务统计活动服务。
网络销售商也必须依法全面履行纳税义务。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