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交警不得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罚款,请大家注意。
交警不能对交通摄像头、监控设备或其他专业辅助工具记录的违章行为当场处以罚款或收取费用。
交警无权对这些违规行为当场处以罚款。
根据《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违法行为不属于可以不留案底处罚的情形,主管机关必须……做好记录并完成处罚文件。
一点极其重要很多人不了解的是关于处理通过技术设备检测到的违规行为的规定。当通过技术设备检测到违规行为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技术设备、录音设备或其他专业措施因此,会议记录的制作成为强制性的。
这意味着交警不能当场直接处以罚款和收取款项。对于交通摄像头、监控设备或其他专业辅助工具记录的违规行为,本规定旨在确保……透明且合法行政处罚。
处理必须符合正确的程序和法律规定,以确保违法者的合法权益和处理的准确性。
理解这些规定是实际意义对于所有交通参与者而言,当人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时,他们就能更好地行使这些权利和义务。保护合法权利在与交警沟通的情况下。

交警当场处以罚款,不做记录,罚款金额不超过50万越南盾。
《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第56条规定了无需留下案卷即可处理行政违法行为的明确标准。
因此,这种处罚方式仅适用于警告或罚款的情况,个人最高罚款为 250,000 越南盾,组织最高罚款为 500,000 越南盾。
适用此类处罚的前提是,有权处以处罚的人员必须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该规定存在一些重要的例外情况,交通参与者需要了解这些例外情况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允许现场罚款的情况下,处罚决定必须包含所有必要信息。具体而言,决定必须明确说明作出决定的时间、违规个人或组织的信息、具体违规行为以及违规地点。
此外,该决定必须附有必要的证据、决策者的信息以及法律依据。如涉及罚款,则必须在决定中明确列明罚款金额,以确保准确性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