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3月起,全国范围内医院收费将上调。
卫生部经过多次拖延,正式决定从2016年3月起提高医院收费,医院收费将比之前上涨2倍至7倍。
1月20日,卫生部财政计划司司长阮南连表示,卫生部和财政部刚刚发布联合通知,统一全国同级别医院医疗保险诊疗服务价格。
据此,医疗检查治疗服务价格包括:医疗检查治疗服务价格、治疗床位日服务价格、技术服务价格。其中,医疗检查治疗服务价格目前包括4个因素:直接成本(输液药品、化学药品、耗材、替换材料、电力、水、燃料、废物处理、环境卫生);设备维护和维修成本、替换工具和器械的购置;常规津贴成本、手术和程序津贴;工资成本。但目前仅计算3个因素(不包括津贴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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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友谊总医院崭新、宽敞的设施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医疗检查和治疗需求。 |
与2015年预计的一样,此次将有超过1800项医疗服务价格上涨,涨幅达2至7倍。具体而言,一级医院的最高检查费用为2万越南盾/次,新价格为4万越南盾/次。
三、四级医院检查费为7000越南盾/次,调整后为30000越南盾/次。一级医院一级内科病床费用目前为80000越南盾/床/天,调整后为215000越南盾/床/天,四级医院由55000越南盾/床/天增至165000越南盾/床/天。专科医院重症监护病床费用由335000越南盾/床/天增至677000越南盾/床/天。洗胃服务费用由30000越南盾/次增至106000越南盾/次。肾衰竭患者腹膜透析服务费用从30万越南盾/次上涨至37.9万越南盾/次。
医疗检查治疗服务价格除药品、化学输液、耗材、电力、水、燃料、废物处理、维修、设备维护、购置/更换仪器等费用外,还包括特殊津贴、按级别、职务、津贴支付的工资成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制度缴纳的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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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服务不同,医院费用增加 2 倍至 7 倍。 |
2016年3月1日起执行包含直接成本和特别津贴的价格水平,2016年7月1日起执行包含直接成本、特别津贴和工资的价格水平。民间医疗机构也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包含直接成本、特别津贴和工资的价格水平。
对于尚未加入医疗保险的民众,未来一段时间内(3月1日起),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的费用将低于持有医疗保险卡的患者,因为他们仍将按旧价格支付(不包括工资和津贴费用)。卫生部认为,如果立即提高没有医疗保险卡民众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将会给他们生病时造成很大负担,同时鼓励他们购买医疗保险卡也需要时间。
预计不久的将来,卫生部将发布针对未参加医保患者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价格表。除了直接成本和工资成本外,还将增加管理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届时,未参加医保的人群将受到最大影响,因为他们将不得不支付之前由国家补贴的价格部分。
据 Infonet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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