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3月起,全国范围内医院收费将上调。
经过多次拖延,卫生部正式决定从2016年3月起提高医院收费,医院收费将比之前增加2倍至7倍。
1月20日,卫生部财政计划司司长阮南连表示,卫生部和财政部刚刚发布联合通知,统一全国同级别医院医疗保险诊疗服务价格。
据此,医疗检查与治疗服务价格包括:医疗检查与治疗服务价格、治疗床位价格、技术服务价格。其中,医疗检查与治疗服务价格目前包括4个因素:直接成本(药物、输液、化学药品、耗材、更换材料、电力、水、燃料、废物处理、环境卫生);设备维护、修理、购置更换工具和器械的成本;常规津贴、手术和程序津贴的成本;工资成本。但目前仅计算3个因素(不包括津贴和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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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友谊总医院崭新、宽敞的设施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看病、治疗需求。 |
与2015年预计的价格一样,此次将有超过1800项医疗服务的价格上调,涨幅达2至7倍。具体来说,一级医院的最高检查费用为2万越南盾/次,新的价格为4万越南盾/次。
三、四级医院检查费为7000越南盾/次,调整后为30000越南盾/次。一级医院一级内科病床费用目前为80000越南盾/床/天,调整后为215000越南盾/床/天;四级医院从55000越南盾/床/天增至165000越南盾/床/天。专科医院重症监护病床费用从335000越南盾/床/天增至677000越南盾/床/天。洗胃服务费用从30000越南盾/次增至106000越南盾/次。肾衰竭患者腹膜透析服务费用从30万越南盾/次上涨至37.9万越南盾/次。
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的价格除药品、化学输液、耗材、电力、水、燃料、废物处理、维修、设备维护、购置/更换仪器等费用外,还包括特殊津贴、按级别、职务、津贴和缴费计算的工资成本,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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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服务不同,医院费用增加 2 倍至 7 倍。 |
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包含直接成本和特别津贴的价格,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包含直接成本、特别津贴和工资的价格。民间医疗机构也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包含直接成本、特别津贴和工资的价格。
对于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民众,未来一段时间内(3月1日起),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的费用将低于持有医疗保险卡的患者,因为他们仍将按旧价格支付(不包括工资和津贴费用)。卫生部认为,如果立即提高没有医疗保险卡民众的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将会给他们生病时造成很大负担,同时鼓励他们购买医疗保险卡也需要时间。
预计卫生部近期将发布针对未参加医保患者的医疗检查和治疗服务价格表。除了直接成本和工资成本外,还将包含管理成本和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届时,未参加医保的人群将受到最大影响,因为他们将不得不支付此前由国家补贴的价格部分。
据Info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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