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传播虚假谣言可被判入狱 7 年
(Baonghean.vn)——近期,利用社交网络传播虚假和耸人听闻的谣言、吸引点赞、制造舆论混乱和不稳定的现象日益严重。此举已触犯法律,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2016年5月3日),昆强县警方传唤了黎文山(Le Van Son,40岁,昆强镇居民),此人于4月22日在义安省的Facebook页面上散布儿童绑架谣言。谣言内容为:“全国兄弟请注意,任何人看到这辆牌号为29D-XXX.54的彩色轿车,车上有1男1女。这是一辆专门诈骗和绑架儿童的车辆。昨天下午1点30分,他们在昆强市场行骗,并在市场门口意外绑架了一名儿童。被发现后,他们逃跑了。知情者请联系电话:0972.XXX.076 - 01634.XXX.456。或联系附近的警察局。请分享以资防范。”
![]() |
名为“义安新闻”的脸书上有关绑架案的状态栏和信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
公告还附上了一张疑似绑匪的蓝色汽车照片,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和恐慌。发布仅两天,该帖子就获得了超过5.3万个赞和近1万次分享,并警告亲朋好友警惕儿童绑架。
在警察局,孙先生最初承认社交网络上发布的有关绑架儿童的信息是不准确的和捏造的。
近日,2016年5月7日中午12点左右,义安-河静母婴博览会的Facebook页面上出现了有关河内市发生的一起儿童绑架案的信息。
脸书上的信息写道:“河内市K4区6岁男孩TNPT,上午10点30分在从邻居家到自己家的路上被绑架……”。账号主人还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希望有人看到孩子后能联系上述号码。上述信息引发众多有幼儿家长的恐慌和焦虑,并被多人转发。但经核实,当天早上,孩子买了糖果后去邻居家玩耍,因怕被妈妈责骂,躲在隔壁正在施工的房子的巷子里。亲戚们搜寻了几个小时也没找到,便焦急地将消息发布在脸书上。后来,孩子被家人发现并带回家……
此前,2016年4月底左右,社交网络上也曾流传一则消息,称荣市一名居民食用海鱼(鲭鱼)中毒并住院治疗。然而,此后义安省卫生局随即发布文件否认了这一传闻,并确认患者患有食物过敏(这种疾病任何人都可能患上,尤其是有哮喘病史的人……)。
![]() |
阮仲海律师。 |
对于此类行为,阮仲海律师表示,在社交网络上传播虚假谣言,造成社会恐慌和不安的人,可被起诉。
1999年《刑法》(2009年修订)第258条规定:“滥用民主自由,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罪”。具体如下: “1. 任何人滥用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和其他民主自由权利,侵犯国家利益、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将被处以警告、3年以下非监禁性改造或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的,可处二至七年有期徒刑。 |
新刑法(2015)第331条规定了“利用民主自由侵害国家利益、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罪”,但在内容上保持不变。
阮仲海律师认为,除了公民缺乏法律知识外,网络谣言的传播也与网民的缺乏耐心和轻信有关。有些情况是未经核实信息就草率地发布和传播;还有一些情况是故意传播,以吸引点赞和浏览量。
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其他个人和组织的荣誉、尊严、权利和合法利益,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构成犯罪的足够特征。
因此,防控工作除了对故意传播不实谣言者进行严厉处罚,加大震慑力度外,各部门、各层级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遵纪守法、遵守规定的意识,提高对网络和社交网络Facebook的警惕性。
嘉辉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