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化市警察局长被剥夺军衔
清化市警察局长阮志方上校已被剥夺军衔。根据公安部监察局的结论,阮志方上校收受其前下属金钱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1月25日下午3点30分,清化市警察局总部,清化省警察局局长宣布了公安部部长第558号决定(2019年1月25日),关于剥夺清化市警察局局长阮志方上校军衔的决定。
![]() |
阮志芳上校 |
此前,阮志方上校曾被其手下原官兵指控收受贿赂以解决案件。根据公安部监察局的结论,阮志方上校收受杜德孝(原清化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警官)贿赂的行为,已显示出受贿的迹象。
基于上述结论,公安部监察局建议公安部给予纪律处分,剥夺阮志方上校的人民公安职务;将案件移送侦查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对清化市公安局其他5名有掩盖罪行迹象的官兵追究责任。
喜欢据报道,近日,清化市警察局治安警察大队原警官杜德孝向当局发出紧急呼吁,指控清化市警察局长阮志方上校收受2.6亿越南盾,帮助其逃脱“盗窃财产”罪名的指控。
然而,在将钱交给Phuong上校后,Hieu先生仍然被剥夺了人民警察的头衔,并以“盗窃财产”罪名被起诉,并被清化市人民法院判处9个月的非监禁性改造。因此,Hieu先生多次前往Phuong先生家索要这笔钱。直到2018年11月19日,Hieu先生才被Phuong上校叫到清化市警察局交钱,但Hieu先生只支付了1.5亿越南盾,因此Hieu先生拒绝接受。
在阮孝先生的举报和媒体报道此事后,清化省警察局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决定,对阮志方上校进行暂时停职处理,以便公安部监察局核实并澄清此事,无论阮志方上校是否收受金钱以“修复案件”。随后,阮志方上校于2019年1月3日被正式停职。
在方上校暂时停职期间,清化省警察局副局长兼侦查警察局局长 Khuong Duy Oanh 上校被任命领导清化市警察局。
目前,清化市警察局和清化省警察局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考虑对阮志方上校及相关警员进行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