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租车典当钱财后逃走,被判处 7 年监禁
(Baonghean.vn)- 由于生意亏损,Le Van Duong 想出了租车典当的想法。当车主要求偿还债务时,Duong 却消失在南方,并被通缉。
11月11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黎文阳(1985年出生),居住于演州县演东乡,涉嫌“侵占财产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调查机构的文件,2015年初左右,黎文阳(Le Van Duong)从事建筑项目花岗岩包层承包商的工作。由于生意亏损和经济困难,黎文阳萌生了租用自动驾驶汽车典当的想法,以获取用于偿还债务和个人开支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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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黎文阳(Le Van Duong)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
据此,2016年5月17日,Duong前往位于演州县演盛乡的Cao Van Canh家中租用一辆自驾汽车。Duong要求Canh租用汽车10天,前往一个建筑工地。由于Duong之前曾租车,Canh便同意与其签订租车合同。Duong收到汽车后,驾驶着它前往多个地方,直至2016年5月23日,他以8000万越南盾的价格将汽车典当,期限为1个月。
随后,2016年6月22日,杨某到位于演州市的范清南(1987年出生)先生家租用一辆自驾车。范清南先生同意后,签订了租车合同,租车费用为每天80万越南盾,租车期为3天。
收到车后,Duong打电话给朋友Hanh,说想把朋友的车典当掉,并请Hanh带他去典当行。Hanh同意了,并带Duong去了Vo Thi Thuy(住在Do Luong县Hoa Son乡)的家,借了1.1亿越南盾来撤销银行契约,Vo Thi Thuy同意了。Duong用典当行的钱来偿还债务和个人开支。
2016年6月26日,Thuy女士听说Duong无力偿还贷款,便与Duong夫妇见面,要求他们开具1.1亿越南盾的贷款单。合同付款期限一到,Cao Van Canh先生和Pham Thanh Nam先生联系Duong,要求他归还汽车。然而,由于生意亏损,两辆车被典当,Duong无力偿还贷款,于是断绝了联系,逃往胡志明市和多农省。2018年12月18日,Le Van Duong因通缉令被捕。
根据演州县财产评估委员会的评估记录,Duong从Cao Xuan Canh先生处租用并抵押的汽车价值为3.7亿越南盾。Duong从Pham Thanh Nam先生处租用并抵押的汽车价值为4.2亿越南盾。
庭审中,黎文阳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受害者们提起诉讼,要求减轻被告人的刑罚。
合议庭认定被告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本案中,被告具有多次实施该犯罪的加重情节。综合考虑案情,法院以“侵占财产罪”判处黎文阳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