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中国人前往越南义安省入侵 ATM 机数据取款,被判处 21 年监禁
(Baonghean.vn)——在被告人Luyen Vu为受害人补救后果后,今天8月26日上午,越南义安省人民法院以“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电子手段实施侵占财产行为”罪,判处3名中国被告人21年有期徒刑。
此前,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杨长才(Yang Chang Cai,1986年生)、吕彦武(Lian Yu,1984年生)、邓聪聪(Deng Cong Cong,1990年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被告人均居住在中国江西省,涉嫌犯“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电子手段实施侵占财产行为”。
庭审中,被告人杨忠泰、杨忠武、杨忠通三人供认,由于没钱,三人凑钱到中国购买盗刷设备、空白ATM卡、电脑等,来到越南后,根据具体任务,窃取ATM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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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中国被告在法庭上。图片:Tran Vu |
据此推断,Thong是将盗刷装置安装到ATM机键盘保护板内,以收集账户持有人密码输入操作的人;该电子设备则被安装在ATM机顶部读卡器插槽内,以便在账户持有人插入ATM机时备份信息。
Luyen Vu 拆开了该设备,并将其带回 Duong Truong Tai 和一名叫 Nan Kinh 的中国男子,将数据复制到计算机中,通过微信软件将其发送到中国,交给 Ly Van,以便后者对其进行解码,然后将其发回给 Tai 和 Nan Kinh。
获得解码数据后,其余嫌疑人使用刷卡机将数据扫描到空白 ATM 卡上,制作假 ATM 卡,盗取越南银行客户的资产。
侦查机关查明,2019年8月18日至2019年9月11日期间,Tai、Vu、Thong三人共伪造ATM卡316张,骗取29人资金2.79亿余越南盾。
2019年9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杨长泰(Duong Truong Tai)、吕延武(Luyen Vu)和邓通通(Dang Thong Thong)被荣市警方抓获。该案的两名主谋南京(Nam Kinh)和李文(Ly Van)目前仍在逃。
法庭上,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请求减轻处罚,以便早日回到家乡与等待他们的亲人团聚。
在陪审团面前,被告向越南政府和本案受害者道歉。被告人Luyen Vu在法庭上表示:“我感到非常懊悔,并向越南人民道歉。”
庭审前,两名被告人邓通通、杨长泰已劝说亲属补救,但被告人吕燕武尚未这样做。经合议庭审理,为被告人吕燕武联系亲属、补救创造了有利条件。
法院综合案情,以“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电子手段实施侵占财产行为”罪,判处:被告人杨长泰、吕延武、邓通通各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