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纠纷,男子向同事身上泼汽油纵火,被判刑。
(Baonghean.vn)——丁克贵认为S先生多次借钱并承诺还款却未还,在争吵中,丁克贵向S先生泼汽油并点燃,导致受害者全身烧伤。
4月15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荣市东荣坊的被告人丁克贵(1992年出生)提起一审刑事诉讼,指控其犯有“谋杀罪”。
丁克贵和范玉S先生(1994年出生)是朋友,也曾一起工作,两人都居住在荣市雄禄乡。2020年3月,丁克贵借给范玉S先生25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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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丁克贵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照片:陈武 |
之后,奎多次催促朋友还款,S.承诺于2020年7月6日还款。奎按约定前往S.的工作地点收债。途中,奎买了大约1.5升汽油,准备给母亲加满油。
当天下午2点半左右,S.离开公司时遇到了Quy,但因为害怕被打,便开车离开了。Quy看到S.离开,骑着摩托车追了上去。双方发生口角,随后扭打起来。一些路人试图劝架。
奎伊以为事态已经平息,便拿来汽油,泼在S身上并点燃。S倒在地上挣扎,被旁人扑灭后送往急诊室。经评估,S全身烧伤,烧伤面积达68%。
至于丁克贵,他于当天晚上7点30分去了警察局。投降。
庭审中,被告人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被告人称,由于他多次向S.讨债,但S.拒不还款,并遭到殴打,他才失去理智。丁克奎表示,他并非有意杀人。
受害者解释说,奎让她的生活变得非常痛苦,到目前为止,治疗费用已超过10亿越南盾。
法官小组认定被告的行为残忍,受害者的死亡并非被告的主观意图所致。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有一些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诚实认罪、悔改,而且他的家人也对受害者进行了部分赔偿。
综合考虑案情,陪审团判处丁克贵16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谋杀”。被告被责令向受害者赔偿超过10亿越南盾。



